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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诗经》学思想实质上是关于《诗经》的解释学。在中国《诗经》学思想史上,汉、唐《诗经》学是重章句训诂的解释学。到了宋代,《诗经》学解释表现为由汉、唐重章句训诂向重义理阐发的转型。朱熹的《诗经》解释学在坚持宋学方向的同时又不废汉学,故他的《诗经》学思想,是多维的《诗经》解释学。本文共分八章。第一章“朱熹《诗经》解释学的形成”。朱熹的《诗经》解释学,是宋以来疑经惑古思潮下的《诗经》解释学,又是他自己文学、理学、史学等学术要素构成下的《诗经》学。朱熹的《诗经》解释学大致经历了一个有由主《毛序》到黜《毛序》的过程,直到晚年,他还在音韵、章句训诂和义理等层面继续深化其《诗经》解释学。第二章“对《毛序》的批判”。朱熹的《诗经》学,是一个黜《毛序》说的《诗经》解释学体系。但朱熹废黜的是《毛序》的解经体系和解经方法,而不是《序》对单个诗篇的具体理解。实际上,朱熹对《毛序》的具体内容弃者过半从者近半,两种情况大致相当。第三章“朱熹《诗经》解释法”。首先,朱熹就“诗”解《诗》,将《诗经》还原为它的文学类型——诗歌的本来面目。其次,朱熹解释《诗经》能够打破今、古文经学的界限,兼取宋代解释《诗经》流派如“本义派”的欧阳修、苏辙,“尊《序》派”的吕祖谦,“义理派”的程子等人的“善说”来解《诗》。最后,朱熹采用兼重“小学”和“义理”,即章句训诂和义理解释结合的方法来解释《诗经》。总之,朱熹《诗经》解释法,是集大成的《诗经》学解释法。第四章“朱熹《诗经》解释新诠”。朱熹在解释学方法论的指导下,对《诗经》学的某些说法作了新的诠释并提出了一些新说。“思无邪”说是读《诗》者读诗后所获得的思想纯正的效果。“性情”说认为《诗经》在本质上是抒情性作品。“感发”之“兴”说基于“思无邪”说和“性情”说,认为“兴”是“情”达于“思无邪”的途径。关于“六义”说,朱熹持“三经三纬”观,认为赋比兴是《诗经》的三种表现手法,《风》《雅》《颂》是《诗经》的三种类型。“赓和诗”说和“叶韵”说是朱熹《诗经》解释的创新之说:“赓和诗”说的内容是《诗经》中的某些篇序相属的诗歌,是相互应答之诗;关于“叶韵说”,朱熹从《诗经》诗篇音韵的自然天成观点出发,结合他人成果及方言,在《诗经》韵读上首先使用了“叶韵”法。第五章“《二南》学”。朱熹《诗经》解释学的《二南》学,突出表现在理学维和文学维上。关于理学维,他将《二南》之篇的内容和周文王的“大学”践履结合起来,它们是周文王正意、诚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表现和效果。关于文学维,《二南》诗篇作为《风》诗,也是创作主体为下层群众的里巷歌谣,只不过是主干抒发“中和”情感的里巷歌谣而已。第六章“《风》诗学”。十五《国风》有十五种不同的风格,这些风格是受不同的地理环境、民性民情、在上者好倡等因素影响形成的。《风》诗中尤其变《风》中有不“止乎礼义”的诗篇,其中“淫奔之诗”就是代表。此外,朱熹的《风》诗学,还体现了他理学思想的某些方面,如“发乎情,止乎礼义”的经与权思想和“士伦理思想”等。第七章“《雅》诗学”。总体上,《雅》诗是朝廷的乐歌,朱熹同时又接受《雅》之大小、正变之分。正小《雅》是王公大人创作的上下通用的“燕乐”,正大《雅》是圣人作的会朝之乐,变小《雅》中有“陈善闲邪”、“劳者歌其事”、“正《雅》脱简”之篇。第八章“《颂》诗学”。《颂》诗是宗庙的乐歌,内蕴着治国安邦的大道理.朱熹从中解读出了作为优秀的领袖人物应具备的德性,具体有周文王的“文德”、周武王的“武德”、后稷的“农德”和周成王的“成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