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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是我国继沿海地区、西部大开后的又一战略方针,关系到我国整体的发展,因此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新崛起是我国新时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在辽宁,这已经成为无可争辩的事实,而振兴的重中之重是企业技术创新。革命会结束一个旧的时代,步入一个新的时代;同样,创新也会带来新的时代,即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新崛起,技术的创新会给企业带来新的生机与发展。在辽宁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企业技术创新的立法研究是相当重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本文以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为视角,对企业技术进行了立法方面的研究。本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绪论。具体从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文献综述、文章的结构与内容以及文章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和探讨。
第二部分是辽宁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创新存在问题及立法现状。首先阐述了技术创新的概念等,然后介绍了在辽宁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主要从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中小企业展开分析。最后,从行政法、知识产权以及人才机制几个方面论述了东北老工业地区的企业技术创新的立法现状。
第三部分是国外企业技术创新及立法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首先介绍了美国、德国及日本几个发达国家的老工业地区的重新振兴,然后论述这几个国家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创新及相应的立法情况。
第四部分是辽宁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创新的立法制度的完善与构建。主要从行政法治建设、人才机制、环境以及科技进步条例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和构想。
第五部分是结论。重申了本文的重要观点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