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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在确定股份制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整个分层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财务管理体制的几个具体问题,如财务监督、内部人控制等.财务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是财务监督制度和财务激励制度,但该文重点讨论财务监督制度.根据委托-代理理论,财会的代理人地位与企业内部的其他代理人不同,其他代理人一般只对一方委托人负责,地位单一,财会代理人的地位却有其双重性,财会代理人不仅受托于企业财产的所有者还必须同时受托于经营者.该文通过建立模型说明要发挥财会所具有的监督作用,必须提高财会的委托地位,使其直接受托于董事会,才能真正发挥其监督职能.在此分析过程中,该文同样从分析核心企业的财务管理入手,进而推广到整个集团,这是因为企业集团的股权结构决定了整个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核心企业对成员企业的控制也是建立在参控股所决定的结构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