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已经被列为新型农村建设的热点问题。实情是: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效率低、大量隐形交易、现行相关法律制度落后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另一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改革中,部分地区或的改革模式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功经验。事实证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已经被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农村宅基地使用流转制度意义重大。本文的主要观点赞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稳步流转,在物权体系中将宅基地使用权两个权能变的和其他土地用益物权一样具有四项权能,探索做“实”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关制度,彰显效率价值,不失公正保障价值,提出稳步流转学说,提出增加尊重公共利益和农民自愿的价值理念,制定具备用益物权全部权能的立法制度,建立宅基地使用权全面管理制度,加大宅基地使用权执法监督制度,并创造性地运用“诉调对接”模式化解纠纷,科学探索宅基地使用权预警风险防范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农民权益,加速新型农村建设进程,实现社会经济和谐发展。运用经济法,创新探索,构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是本文最终目标。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两个视角,探析当前四种类型宅基地使用权定义中优势与不足,继而用法律关系定义方法来完备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综述出兼具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双重意义的宅基地使用权含义、流转内涵、类型。用数据和案例来论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效率低下现状。从制度理念、立法现状、登记管理、执法监督四个方面全面梳理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不够科学、落后时代发展的局限性,呈现出当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状况。来源于现实的理论研究也在繁荣发展,进而对各家观点进行汇评,先陈述“严禁流转”、“有限流转”、“自由流转”三种观点学说,用符合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个标准,找出在不具备大动革现有土地制度的情况下,提出将宅基地使用权做“实”的论点,用于指导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完善建立,进而科学稳步有效推进。现实落后问题的解决,理论研究科学的验证,均需要实践来证明。举例论证,“转权模式”和“保权模式”被各个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实施中,折射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成功经验和现实困境,实践证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符合国情和具有时代价值的,其困境可以走出的。落后现状促使先进理论指导实践并经检验,进而创新探索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创新是全方位的,先对价值理念注入满足公共利益与农民意愿新血液,再制定新法来重组旧骨骼框架,创新管理建立中枢指挥系统,明确责任,监督不懈,启动“诉调对接模式”确保整个制度有机联系并科学运行,不忘风险预警做好每个环节防范,以微薄之力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稳步有效推进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