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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基本制度,其中宪法权利和宪法权力是宪法的两个核心问题,公民宪法权利的保障离不开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宪法权力就是将国家权力加以约束和限制。在宪法关系中,宪法主体之间要发生联系、相互作用,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来进行,宪法主体与宪法之间的关系是行为与规范的关系。宪法主体只有将宪法规范中的权利、权力、义务及职责转化为实际的宪法行为,才能使宪法权利和宪法权力得以实现。与宪法规范相关的宪法主体的宪法行为是宪政法律秩序必不可少的要件,是宪政法律秩序的核心要素。宪法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任何法律行为都离不开一定的主体、客体、主观因素、客观因素,是主体与客体、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宪法行为也不列外,宪法行为是宪法关系主体在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过程中所实施的,与宪法有关的行为。包括宪法权利行为、宪法权力行为和违宪行为等。宪法权利的实现,既需要权利主体去实施具体的宪法权利行为,又离不开宪法权力行为予以提供相应的保障。无论是宪法权利行为还是宪法权力行为都是以宪法之确认和规定的范围为尺度。国家权力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权力一旦产生,就势必成为一种超越于社会的力量,具有独立性、扩张性、侵略性和异化性等特点。如果国家权力行为在宪法的授予范围则为宪法权力行为,否则即为违宪行为。违宪行为的存在不仅对宪法权利造成侵害,更严重的是极大的损害了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最终使宪法难以实现。因此,对违宪行为加以界定,进而建立起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现代宪政制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宪法行为辨析、宪法权利行为、宪法权力行为、违宪行为。第一部分宪法行为辨析,主要从行为、法律行为引入宪法行为,分析宪法行为和宪法关系的联系,归纳出宪法行为的概念。然后进一步分析宪法行为的特征及分类,并对宪法行为中的制宪行为、释宪行为、宪法监督行为和守宪行为作了简单的论述。第二部分宪法权利行为,详细论述了宪法权利行为的概念,分析了宪法权利行为的特征、行使方式和分类,对影响宪法权利行为行使的因素作了简要概括。第三部分宪法权力行为,详细论述了宪法权力行为的概念,简要分析了宪法权力行为的特征、范围、界限和后果。第四部分违宪行为,主要对违宪行为的概念进行详细的论述,分析了违宪行为的特征和分类。在对审查和处置分析时,首先简要介绍了三种典型的违宪审查制度,进而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作了分析,并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