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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现象相当普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实劳动关系的外延还在扩大,而我国理论界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和效力等问题观点不一。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研究,解决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与保护问题,以保障劳动者合法利益,维持社会稳定。本文从事实劳动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入手,理清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揭示事实劳动关系与相关法律关系的区别,全面完成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运用理论分析的方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理论及对其进行法律保护的问题加以研究论证。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立法情况进行描述,尤其对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进行梳理,给予客观的评价,并揭示其中的问题。最后沿着“全面保护论”的思路,根据我国事实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况,从劳动立法的角度,提出对事实劳动关系予以法律保护的建议。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本章介绍了事实劳动关系的由来,在总结理论界、实务界对事实劳动关系不同定义的基础上,就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给出自己的观点,即事实劳动关系指无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因履行无效劳动合同而存在的一种劳动关系。通过剖析事实劳动关系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比较事实劳动关系与相关社会关系的区别,进一步明确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第二章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理论。本章首先介绍了最早提出“事实契约”的德国事实契约关系理论,揭示其理论意义在于保护法律关系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之后归纳出我国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三种不同理论观点即“无效论”、“模式转化论”和“全面保护论”,指出“无效论”、“模式转化论”存在的缺陷,从法理、劳动法及劳动合同三个角度分析了“全面保护论”的合理性。第三章事实劳动关系的立法比较。本章分别从对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对无效劳动合同的态度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三个方面,介绍了不同国家、地区的事实劳动关系立法情况。揭示和归纳了当今世界对于事实劳动关系予以法律保护的主流态度和基本调整模式。在对我国事实劳动关系立法现状的梳理中,着重分析了《劳动合同法》针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调整方法和特点,总结了我国事实劳动关系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保护的建议。本章从劳动立法角度就如何完善我国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提出了构想。首先,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地位,将其直接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同时,调整与事实劳动关系相关的规则,预防、减少事实劳动关系的发生。另外,构建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则,对已发生的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全面调整。从而使事实劳动关系得到平等、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