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设工程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载体,其作为支柱产业,不仅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满足了千万民众的生活需要。正因为建设工程的地位与作用,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制度便应运而生,其中最能引起争论的便是建设工程保证金制度。该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但另一方面,因为其存在某些问题,而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有关建设工程保证金的规定,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下位法与上位法不统一,在适用中极为混乱。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甚至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国务院于2016年6月23日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期使该制度更加完善,从而发挥其应有的意义。鉴于此,笔者将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探究,以论证该《通知》的颁行所带来的意义,继续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论文的写作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定义、分类等方面着手,分别论述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类建设工程保证金。同时,笔者还将四类保证金的缴纳、退还、性质等进行了梳理,以表格的方式呈现,以便再接下来的论述中能够有的放矢。第二部分是以《通知》的下发为分界点,对《通知》下发前后该制度的不同进行了对比,分析了《通知》下发前该制度的意义、弊端,以及《通知》下发后该制度的进步之处。同时,笔者还对某建筑公司所缴纳的建设工程保证金做了实证研究,以求对接下来问题的提出有所帮助。第三部分则是提出了建设工程保证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在该部分中,笔者分别从该制度总的方面和各类建设工程保证金进行了分析,既找出了该制度整体存在的问题,也对每一类建设工程保证金的个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则是与第三部分相对应的若干建议,也是从建设工程保证金的整体和每一类进行入手,使得每项问题都有不同的建议与之对应,以期使问题得到恰当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