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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证制度下,受益人(卖方)只要按照信用证中列明的条款向开证人(买方)发出货物,并取得相关的单据,再将这些单据提交给议付行,实现相符交单,就能够无条件的取得议付行的付款。然而在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了这样一种信用证,其所列明的一些条款是受益人无法通过自身努力去满足的。这样的条款就是所谓的“信用证软条款”。
信用证软条款的出现,使得善意的受益人履行了合同义务之后却无法得到成功收汇的保证。这种条款实际上是将信用证的银行信用削弱为商业信用,违背了信用证的初衷,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从我国出口商的角度来看,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影响,中国产品出口频繁受挫,一些不法进口商甚至利用信用证软条款对我国受益人进行恶意诈骗,对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可见在新的国际贸易环境中,软条款的存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出口商的接单积极性,不利于其出口创汇,进而会制约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在这种新形势下,本研究课题具有较强的时代意义,同时对国际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除前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笔者从信用证软条款的基本概念出发(第一章),讨论了其形成原因和法律性质(第二章)、特征及表现形式(第三章),在此基础上从微观层面为信用证交易中的受益人提出了软条款的防范措施(第四章)及救济手段(第五章),从宏观层面提出了国际商会、各国法规为防止软条款给国际贸易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当采取的一些措施(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