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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官队伍建设意义深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基层检察官队伍的规划和建设,展开了员额制改革、完善逐级遴选、落实司法责任制等众多改革实践。然而,受制于历史、社会、文化、体制的因素,我国基层检察官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相应的研究工作也缺乏系统性和深入性。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研究工具,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官队伍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依据赵曙明人力资源指数量表,及滕玉成教授的大学人力资源指数量表,编制一套适用基层检察官队伍状况新量表,并依此为研究工具,辅以个案访谈和实地调查,展开对中原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队伍状况的调查研究。 在整体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相关问题的诊断结论,发现该检察院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问题主要存在十个方面,表现为战略认同度不足、人力资源规划滞后,重管理轻关怀、沟通参与相对欠缺,激励制度难以发挥实效、绩效管理存在不少缺陷、用人机制仍需较大改进,软环境满意度相对不高、归属感与自豪感相对不足、组织氛围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等。 深入分析发现,造成基层检察官队伍建设问题的成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即发展理念滞后化,人才观念陈旧化,检察管理体制行政化,制度激励模式单一化等。 在问题和成因分析的基础上,借鉴西方检察官管理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基层检察官队伍建设的基本对策,要加强队伍建设的战略规划,完善职业化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均衡激励模式,健全绩效管理体系,优化沟通参与机制,培育学习型组织,从而回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基层检察官队伍工作。基层检察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