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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体系中最核心、最独特的部分,它为保护成员贸易利益提供了法律和制度框架,有利于化解贸易争端,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国加入WTO已有十五年,却仍然比大多数成员迟到了六年。这导致了两个结果:其一,中国没有参与WTO规则的设计,因此在入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只能处于被动适应的状态;其二,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时间相对较短,在运用这一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在全球经济普遍低迷不振的情况下,中国作为贸易大国已然成为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靶子。因此,深入研究、把握和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争取于我方有利的结果、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就是基于此目的而展开的。文章在结构上分为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概况的说明。首先,按照历史沿革分别从ITO《哈瓦那宪章》草案、GATT到WTO协议中与争端解决机制有关的内容进行简要分析,阐述WTO争端解决程序形成的过程,并总结其创新之处和缺陷。其次,对WTO争端解决机构设置和一般程序进行简要介绍,并对这一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概况和运行特点进行说明,由此总结出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促进成员贸易合作、解决贸易争端等作用。第二部分讨论了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案件的实践及特点。首先,该部分对中方参与的具有代表性的争端解决案件进行说明,并结合最近的实践概况归纳了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同时对这些特点产生的原因展开逐一分析,为第四部分阐述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对策提供了依据。第三部分探讨了三个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参与者处理贸易摩擦和争端的成功经验及其对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实践的启示。文章选取了 WTO争端解决机制最频繁的使用者美国和与中国在地缘和文化上都比较接近的日本两个发达成员,以及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最频繁的发展中成员巴西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美国、日本和巴西在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过程中形成的国内应对机制的阐述,总结出符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的措施。第四部分阐述了中国在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该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通过本文第二部分对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实践的说明和对特点的分析,该部分首先指出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诸如案件参与主体缺少配合、国内法与WTO规则存在冲突以及官民研究力量缺乏沟通合作等问题。针对上文所列明的问题,并结合本文第三部分提出的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的措施,提出更好地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保护贸易利益,应该进一步完善"四体联动"机制、同时注重健全国内法律体系和推进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构建官民研究协调机制并加强对该机制的研究以及增加WTO争端解决庭审过程中的庭辩技巧和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