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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古以来都是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都有着各自独特的民族历史文化。侗族是百越的一支,它历史悠长久远,它的群众更是勤劳勇敢,同时它还拥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独特的文化。法文化在侗款上的体现有两个方面:组织和章程。在历史上,侗族没有建立过自己的民族政权,但是,随着历史上合款组织的产生,侗族社会产生的功能齐全、权威性极强的民族习惯法—《约法款》,并形成以此习惯法为核心的约法制度。外来文化(主要是汉文化)不断渗透到侗文化中,然而通过吸收和融合,侗族文化不但没有被同化,而依然散发着它的魅力,绽放在中华民族文化大花园中。制度文化,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社会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活动的规范系统。侗款,在历史上从唐末宋初至清末民初,长期处于自治自卫军事联盟性质的社会状态,从而产生了以合款和《约法款》为核心的制度文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深入,款组织在当今侗族地区已经看不到踪迹,但款文化仍然还影响着侗族群众的生活。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在新时期的今天,更是提倡加强民主与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不单单只是对于某一个民族而言的,它是全民族的教育,各民族都具有专属自己本民族的那一部分色彩,因此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应该抓住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适合于本民族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的方法、对策。本文以侗族法制教育为出发点,将系统的概括侗款,阐明加强和改进侗族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以及侗族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再而从侗款法文化中挖掘出来能够对加强和改进侗族法制教育起积极作用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