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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就医的要求逐渐提高,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逐渐加强,当前的医患关系出现了需求多样化、法制化、自主意识增强等趋势,这就要医务人员必须充分尊重患者的医疗、健康需求,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为患者提供更加人性化,更优质的服务。随着医疗新技术的发展,各项医疗措施迅猛发展,各项高科技如: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基因工程技术,人体器官移植等更多地应用到临床,在解决了医学问题的同时,将引发更多的法律问题,并引发人类社会中伦理、法律等一系列制度的冲突。据此,各级医生、护士、医疗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以在实际的医疗工作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和患者的健康权益;在医院管理、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面,未来的大规模医院改制过程中,必须具备完善而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才能保证医院的健康发展,法律要为医改保驾护航。目的:第一,为了解不同级别、不同性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卫生法规知识知晓度,把握影响知晓度的各种因素和医疗卫生人员卫生法规知识的薄弱环节,为提高医疗卫生人员法律意识并深入落实普法任务而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第二,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卫生法制化服务水平,而做出切实性的努力。第三,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前期基础,为进一步实现普法目标提供合理的衔接。方法:第一,本文在讨论医务人员对法规知晓度的背景和对其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提出的目标要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十二五”期间,我们着重加强的医保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全科医师制度、社区卫生服务制度、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中需要掌握的医疗卫生法规,反向促进制度建设,使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由单纯掌握静态的医疗卫生法规政策与动态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相紧密结合,实现法规——制度——医学人文文化的转变,实现医疗卫生法规知识的活学活用,灵活掌握,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第二,通过设计并实施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不同岗位人员的卫生相关基本法律知识的问卷调查、反馈,通过调研了解到不同级别和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卫生法规知识知晓度,通过利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统计分析方法,查阅相关文献,掌握目前国内医务人员卫生法规知识知晓度的研究现状,并以现行的卫生法规体系作为框架、加之结合吉林省卫生相关法规教材,并以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提出的“困扰医疗卫生服务的八大法律问题”为蓝本,有的放矢设计调查问卷;采用统计学方法对收回的问卷中的信息进行分析,分别就不同岗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对卫生法规知晓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找出影响知晓度的因素。采取访谈的形式与不同级别的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卫生法学专家进行座谈。另外我们在详细设计的基础上,对所有资料进行统一编码,采用Epi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了详细分析,主要统计方法为一般描述性统计和卡方检验。分析出医务人员卫生法规知识的知晓情况和实际运用情况,从中发现问题。结果:从医护人员的调查可知,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对掌握医疗卫生法规的态度,从医疗护理业务考评是否应该包含医疗法规内容等方面体现出对医疗卫生法规的不够重视和法律意识的欠缺,由于对医疗卫生法规的掌握程度有限,并未能理解医疗卫生法规对临床诊疗护理的巨大指导作用。医疗机构对医疗卫生法规学习培训、竞赛的组织情况有待提高,尚有一部分医护人员对卫生法规知识的了解程度较低,不利于临床诊疗工作的开展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生自身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私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事件发生情况有显著差异。从行政管理人员的调查可知,一部分行政人员对医疗卫生法规和民法、刑法等法律基础知识、了解程度不够,反映出主观意识上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学习不足,这些不利于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以及推进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一部分行政人员对医改内容、对《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对“十二五”期间医改的规划了解不够及学习不足,不能将静态的卫生法律法规与动态的医改、医疗行政管理结合起来,不利于医改的推进。结论:医疗机构中医护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对医疗卫生法规知识的知晓水平总体偏低,医护人员对掌握医疗卫生法规知识的态度有待改善;医疗机构组织的卫生法规培训不足;私立医院的医疗卫生法规培训有待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政策了解不足;行政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的法律思维有待加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医护人员应当增强卫生法治观念,树立学法用法意识;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长效考核机制;大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使岗位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法制管理的自觉性,使行政管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