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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方式一直是政治家和法学家探讨的主题,“法治”与“人治”是两种最主要的治国方式。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法治”便成为一种理想的治国方式为统治者所采纳。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并在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把“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确定在宪法中,而在2001年年初的宣传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又提出了“以德治国”的说法。本文主要在倡导“法治”的基础上,探讨实现“德治”的几个关键问题。文章首先介绍了在“法治”的进程中,倡导“德治”的必要性及“德治”的内涵。并进一步指出如何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然后指出目前我国在道德建设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