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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及终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已经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发声,在表达自己思想方面已没有技术上的障碍。不可置疑,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给每个公民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言论表达平台,也增加了不同的表达方式,极大地提升了公民参与社会民生、国家大事的机会与积极性。虽然技术上无障碍,又有诸多好处,但是否可以统一以宪法权利保护为借口,对作为每个自媒体的公民的表述做到不加以限制,是否真的就保护了公民的宪法权利,保护了社会民生的利益,甚至保护了整个国家的利益?本文试图探索如何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背景下,根据时代大背景的特点,即要做到充分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同时,又能够在保护言论自由的同时,注意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序良德,甚而保护国家安全。言论自由首先是在一定条件下的自由,在网络时代尤其如此,正是由于网络言论不同于以往传统言论的特征,如平等性,匿名性,广泛性,便捷性,因此在网络时代,每个公民在通过网络行使言论自由时更应该明确言论的边界,不能毫无节制的追求绝对的自由。“公共地悲剧”理论在网络言论的讨论中也同样适用,正如亚里士多德如言:“那由最大人数共享的事物,却只得到最少的照顾”。每个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则全人类所珍视的言论自由则会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最后每个人都不能够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自由将不复存在。故言论自由特别是网络言论自由也应加以合理地限制,根据公共福祉原则,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伤害原则来确认言论的边界。最后针对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尝试性地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不断完善立法,如在现阶段尚不能制定统一标准的情况下,探索建立确认言论边界的原则,用以指导人们正确行使网络言论自由的权利;二是建立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加强网络供应服务商的管理,;三是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每一个参与网络言论的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及道德水平,自觉在言论边界内发表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