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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以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为主要经营活动,以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为生存根本,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和创造发明开创新领域的发展,或是在传统领域中进行革新性运作。在互联网科技时代背景下,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大数据平台,紧跟全球科技变革的步伐,不断进行业务结构的创新升级,同时加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利用高科技推陈出新地为市场提供新产品、新服务,以此保持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自身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纷纷上市,企业兼并活动日益活跃,投资者对企业价值也越发重视。然而目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并未形成统一的研究体系和方法,对这类企业的价值评估,很多时候仍是沿用对传统企业估值的方法,这种一概而论的方式忽视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自身特点及整个产业的发展情况。所以,在对高新技术企业特性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找到相对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而言,更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及模型。本文对高新技术企业做了明确的定义,详细分析了其特征、生命周期及价值内涵。然后介绍了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和模型,并对能否应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适用性分析。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特性,进而引入经济增加值EVA模型和实物期权法中的B-S模型,并将EVA/B-S组合评估模型作为核心研究思想。笔者将高新技术企业价值分做两部分研究,一是现有资产创造的当前价值,二是项目投资创造的未来价值。前者是企业在评估时点已经实现的价值,后者则是通过项目投资在未来能够获得的潜在价值,在评估时点还未真正实现,但是仍需将它视作企业内在价值的组成部分。EVA/B-S组合评估模型能够在充分考虑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基础之上,从现有和潜在两方面着手,综合衡量企业的经营效益,客观真实地评价企业价值创造的能力,相对于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该组合评估模型有着明显的优越性。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写作形式,案例对象为A股上市企业科大讯飞,主要使用EVA/B-S组合评估模型。为了使评估结果更具可比性,本文还应用传统企业价值评估的主流方法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FCFF进行了评估,最后将这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与企业的股票市值进行比较。通过分析发现,EVA/B-S组合评估模型的评估结果与案例对象的股票市值基本一致,而FCFF法的评估结果则低于市值。经过理论分析和案例实践,本文认为应用EVA/B-S组合评估模型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是可行的,不仅能够让企业明确其价值创造的来源,还能为战略规划提供参考依据,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