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clips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辩论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赋予了当事人充分的辩论自由。因此,辩论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得是否完备、合理,直接决定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能否实现。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辩论原则并未得以很好地贯彻、实施,当事人的辩论权亦受到诸多限制,究其原因,是辩论原则在立法上存在缺陷与漏洞。本文通过对西方两大法系辩论原则的考察和比较,指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辩论原则的不足之处。同时,对我国辩论原则的改革和完善提出构想。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通过一个案例引出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介绍辩论原则的基本理论问题,如辩论原则的基本含义及其价值。依照西方国家民事诉讼理论,辩论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只有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主张的并经过法庭辩论的事实才能够作为法院的判决依据,否则法院不可据此裁判的一项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分析辩论原则的价值主要在于确保法官的中立性保证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尊重当事人的主导权,防止诉讼突袭等方面,为下文的论述作一个理论的铺垫。第二部分、考察辩论原则的历史渊源。通过对比两大法系辩论原则,为我国辩论原则的改革与完善奠定基础。首先从历史的角度采用纵向分析的方法,对辩论原则的发展历程进行介绍。辩论原则发端于古罗马时期,中世纪时被纠问式诉讼所替代。1789年法国大革命胜利后,辩论原则又被重新提起。并且在1806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中被明确规定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并保留至今。文章采用横向比较的方法,分别对以法、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的辩论原则进行分析,比较两大法系辩论原则之内涵。指出两大法系辩论原则的合理之处与优势所在,指明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的改革与发展的方向。第三部分、分析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辩论原则的规定及我国辩论原则的历史渊源。以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为分析基础,通过对两大法系辩论原则的借鉴,分析我国辩论原则的现状及存在的缺陷主要有:第一,仅仅规定了形式上的辩论权,未明确规定辩论的法律后果。第二,程序公正性及当事人的主体地位未得到尊重。第三,辩论原则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拘束作用。第四,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第四部分、笔者立足我国国情探讨我国辩论原则的重塑。从相应制度和程序的确立、完善等方面对辩论原则的重新构建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在制度构建上借鉴大陆法系的法官释明制度,建立自认制度及对违反辩论原则的制裁制度等建议。在辩论原则的程序重构上,则主要从完善审前准备程序和重构法庭审判程序等方面入手进行探讨。
其他文献
利用有限元技术,分别模拟混凝土底板浇筑的2种施工方案,即设置后浇带的传统方法和不设置后浇带的跳仓法施工。经对混凝土一年内的应力变化进行跟踪分析,并基于许用应力法判定
宋代新兴副词更替频繁、来源不一、分布广泛,是汉语副词重要的调整时期。文章从语义相似性的角度解释副词词义的生成模式、关联模式和语义特征,揭示新兴副词鲜明的时代特征。
提出了基于多联产系统的煤化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思想。以兖矿集团为例,剖析了其基于煤气化多联产系统的煤化工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结构和特点。提出了发展煤气化多联产系统的
<正>甘肃省是典型的山地型高原地区,其地形狭长,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气候类型差异较大,农作物的收成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很大。严酷的自然条件再加上基础落后的因素长期制
初中数学学习中,难题逐渐增多,为学生的知识接受带来了诸多困难.想要解决难题,就要追根溯源,从思维发散不够、知识理解不足上想办法.开放性习题为数学难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很
试验研究偶联剂Si69用量和白炭黑改性方法对白炭黑填充NR/SSBR并用胶性能的影响。结果表明,当采用直接加入法改性白炭黑时,随着偶联剂Si69用量的增大,Payne效应减弱,NR/SSBR
利用模糊控制算法对十二相位三车道单交叉路口的交通灯进行控制,可以依据实时交通流量灵活运行.先通过传感器得到各车道的车辆数,规定车辆数最多那个相位的通行优先级最高.当
二十世纪末,全球正在经历一场“结社革命”,有学者把这次“全球性结社革命”的意义与十九世纪末民族国家的兴起相提并论。毫无疑问,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与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
水利人才是实现“科教兴水”的决定性因素,21世纪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水利行业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水形势的日益严峻,原有
母语迁移是一种在二语(外语)学习过程中无法忽视和否认的现象,原因在于外语学习者在学习外语之前脑中已经具备了一套相当完善的母语系统。母语迁移现象,尤其是母语迁移的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