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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将人类带入一个全新的网络空间,同时它也改变着我们的法律制度和社会规则。这正如两次工业革命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法律意识形态和制度一样。而网络所具有的全球性、跨国性、自由性、多元性对传统的管辖权规则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引起了法院的困惑。如何合理、有效地确定网络案件管辖权,已成为诉讼法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本篇论文选取网上民商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作为研究对象,作者首先对网上民商事活动进行了界定,并对因网上民商事活动的发展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总结,提出互联网对诉讼法管辖权的冲击,在此基础上,文章结合对传统管辖权理论的阐述,进一步具体分析了网络纠纷案件对管辖权的挑战:然后作者阐述了国际上确定网络管辖权的通行规则。并根据我国诉讼管辖的特点,对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在网络空间的运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后本文的重点落在网络管辖权发展与完善,作者通过对“恒升集团诉王洪名誉权纠纷案”来对我国的网络管辖权确定进行实证分析,提出了对我国网络管辖权的完善意见,主要集中于对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协议管辖等方面的立法建议上。作者对网络管辖权标准的发展趋势和前景进行了展望,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向前发展,网络管辖权的确定也会随着它的发展而日渐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