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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制造业的快速发展,电子废物问题在我国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制约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制造业的年增长速度连续10年平均超过20%以上,与此同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快速增加,我国电子废弃物不仅国内产生量大,更是有世界各地电子垃圾集中到我国进行拆解。在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我们需要考虑影响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的每一个因素、每一个细节,居民能否真正有效参与回收无疑是整个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行业的关键问题。本研究以山东省为例分析了城镇居民回收电子废弃物行为意向的影响因素,结合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ed Behavior,TPB)和规范激活理论(Norm Activation Model,NAM)构建研究模型,选取变量后果意识、责任归因、个人规范、回收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和信息宣传作为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分析以上变量是否显著并区分显著变量的重要程度。另外,本研究着重分析政府的政策法规及信息宣传是否发挥作用,又是如何影响居民的行为意向,即其影响机制是怎么样的。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基于文献研究构建研究模型、进行研究假设和量表开发,然后通过实地调研获取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检验了所提出的假设,进而得出研究结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1)基于规范激活理论的个人规范能够被激活,并显著影响了居民回收电子废弃物的行为意向;(2)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回收态度、知觉行为控制、主观规范显著影响了居民的回收意向;(3)信息宣传不能直接影响居民的回收意向,而是通过个人规范和回收态度间接产生影响,知觉行为控制不能作为信息宣传影响回收意向的中介变量;(4)主观规范不仅能够直接影响居民的回收意向,而且能通过中介变量个人规范间接影响回收意向;(5)在居民电子废弃物回收意向的影响因素中,个人规范发挥了最大作用,紧随其后是主观规范,回收态度、信息宣传和知觉行为控制也产生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