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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电子竞技运动获得合法的竞技体育项目的身份至今,电子竞技运动的产业化发展一直走在一条不平坦的道路上。本研究旨在探讨这条道路不平坦的原因,并试图找到让这条道路变得平坦的出路。本研究的逻辑起点是我国电子竞技运动必须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在此基础上,首先采用文献资料法,梳理了我国电子竞技运动产业化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并总结了目前制约我国电子竞技运动产业化发展的几大因素。在历史和现状的回顾和梳理基础上,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和逻辑分析法,重点分析了我国电子竞技运动产业链的组织构成以及各产业组织的功能和现状,提出了增强产业组织活力的策略和手段,并进一步提出使整条产业链的各个组织产生协同效应,加固产业链的关键在于抓住用户,用户是我国电子竞技运动产业链的生命线。在对我国电子竞技运动的产业化发展的产业内部环境进行分析、阐述和策略提供后,本研究对我国电子竞技运动产业化发展的外部环境即社会环境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目前我国电子竞技运动处于不利于其产业化发展的社会环境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理清电子竞技运动和网络游戏之间的关系。研究认为,牵强地寻找两者之间的所谓本质区别并不合适,两者存在的最突出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规范性而后者不具有,电子竞技运动有理由也有必要同网络游戏保持一定距离。关于如何改善不利于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的问题,本研究认为大众媒介应当发挥交流产品信息、提供社会认同和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由于规范性是电子竞技运动的突出特征,所以针对2006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所颁布的电子竞技的相关规定,本研究对各项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阐述,认为各项管理规定都贯彻了一个很明确的宗旨:尽可能让电子竞技运动更规范更可控,在规则上尽量细化,在管理上更加突出政府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