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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豫北H镇作为田野调查的地点,对农村婚姻市场上的男方婚姻支付现象进行了研究。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本文主要就当前农村婚姻中的高额男方婚姻支付现象以及男方婚姻支付在不同阶层间的不平衡分布现象进行了呈现,并且,主要从布迪厄“婚姻策略”的角度对该现象背后的形成逻辑进行了理论上的诠释。本研究中的男方婚姻支付指的是农村男方家庭在从择偶到婚姻缔结过程中所有的经济上的付出,具体来讲主要考察当前农村嫁娶婚姻以及招赘婚姻中男方的婚姻支付(包括男方家庭支付的彩礼、新房、汽车、家用电器等)现象。论文主要采用了质性研究方法,以豫北H镇为调查地点,对抽取的五个村庄进行了田野调查。在具体方法上,结合了访谈法、观察法、文献法等多种研究方法。本文的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研究农村男方婚姻支付问题的缘起,简要回顾国内外有关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分析已有研究存在的不足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第二章是对于田野调查地点H镇的介绍,分别介绍了H镇的地理环境特点、交通状况、经济发展状况、农民经济收入水平和贫富差距以及社会风俗、社会风气的演变。第三章描述了H镇婚姻市场,主要从婚姻自主程度、择偶范围、婚龄人口性别比、婚姻市场层级化等几个方面描述了H镇婚姻市场的特点。结论是:在当前的H镇婚姻市场上,农民的婚姻自主程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父母意见对子女择偶的影响力不容忽视,而且择偶观念日益理性化;大多数农民的择偶范围仍然十分狭小,呈现出扩大的择偶范围与传统择偶范围并存的局面;婚姻市场上婚龄人口性别比失衡十分严重;婚姻市场依据男方家庭的不同物质生活条件被分成不同的层级。本文第四章对H镇男方婚姻支付进行了介绍与剖析。首先对H镇男方婚姻支付的现状与特点进行了描述,指出了从“权力”角度来解释农村男方婚姻支付是不恰当的并从布迪厄婚姻策略的角度出发对H镇男方婚姻支付现象进行了解读。本文认为,H镇婚姻市场上男方婚姻支付并非权力的结果,而是一种策略的结果。本文从布迪厄有关婚姻策略研究的视角出发,提出H镇婚姻市场上男方高额的婚姻支付正是男女双方“婚姻策略的结果”,是一种在“游戏的感觉”基础上运用复杂的策略的结果。在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婚姻市场上,男多女少的供求关系决定了女方在婚姻谈判中的“被请求者”地位,这种地位赋予了女方以“行情优势”,这种“行情优势”使得女方在婚姻谈判中获得了较强的要价能力,而不是权力。尤其是对于婚姻市场上层级较低的男方家庭,女方的要价能力更高。这种要价能力是女方索要婚姻支付的基础。因此,这种“行情优势”是男方婚姻支付作为一种婚姻策略的前提条件。农村男方婚姻支付是女方利用自己因在婚姻市场上的“行情优势”获得的要价能力以实现家庭的社会再生产和增加、维护家庭经济、象征资本的策略性结果,也是男方实现家庭再生产、维护自己家庭象征资本的策略的产物。这种“行情优势”也使得当前农村招赘婚姻中女方家庭获得了较高的要价能力。在H镇招赘婚姻中女方索要高额婚姻支付的行为实质上是女方家庭利用自己因“行情优势”而获得的要价能力,旨在维护或者增加其象征资本、同时转嫁自己(应支付)的婚姻支付给男方,维护女方家庭经济资本的理性的权衡。同时,男方婚姻支付也是男方家庭旨在增加其象征资本的社会再生产策略。与布迪厄理论中的法国农民的婚姻策略相比,H镇农民的婚姻策略中男方对于经济资本方面的考虑已经处于相当次要的地位,不再是布迪厄所谓的确保家族财产完整性的策略性选择,而是一种家庭再生产和象征资本的维护策略。本文有关农村男方婚姻支付的研究可以看作是布迪厄婚姻策略理论在性别比失衡的中国农村婚姻市场上的应用与进一步拓展,其理论意义在于试图发展出一套适合中国农村社会的、可应用于特定性别比失衡的婚姻市场的新的解释框架。本研究将布迪厄婚姻策略理论应用于H镇男方婚姻支付的研究中,还在于试图对以往有关农村男方高额婚姻支付的成因的一些既成观点提出异议。例如,本研究提出使用交换理论的框架对高额男方婚姻支付的解释具有理论工具上的不当性。最后,根据研究的需要,本文提出了有关农村婚姻市场的分层标准、层级,将农村男方家庭因择偶而进城买房现象也纳入了研究视野,将其看作男方婚姻支付的一部分。本文还首先对当前农村日益增多的招赘婚姻中的男方婚姻支付现象进行了关注并进行了理论上的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