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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社会条件下,风险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和现象,成为人们越来越予以关注的一个重大的基本问题。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所带来的副作用使人类社会逐渐进入一个风险社会,而当今全球化的力量正在不断地形塑出一个全球风险社会。从社会系统的内部结构角度来考察风险现象的研究路径,是由德国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开拓的,贝克教授开启了一个独特新颖的研究视角来反观当代全球风险社会的崭新景观和困境弊端,并对此做出了全面、深刻的分析。风险社会与政府职能转变密切相关。自人类进入风险社会以来,政府面临的问题日益增多且复杂化,需要通过政府职能体制改革和行政法制化来提升自身的行政能力,在此过程中,政府职能运作的方式、途径和绩效等备受关注。政府职能行为及其调整必须以尊重风险社会发展现状与其客观规律为基本前提,在管理社会的相互联动与动态平衡的基础上,更好地回应风险社会的存在,并促进社会良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尽管不是风险社会中排除隐患的唯一条件,但其角色不可替代,政府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风险社会与政府职能转变之间相互包含、相互渗透,风险社会瞬息万变,政府职能也不可能固守不变,两者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一种表征关系。社会有风险,政府职能的转变本身也会带来风险,政府自身就可能是风险的来源,只有在相互联动及动态平衡中才能获得各自推进,政府职能尤其要跟行政法制与时俱进才能让社会获得更好的发展。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职能在面对风险时往往有缺失。本文将以“风险社会”理论为视角,通由经验观察和分析,基于前期的文献综合研究,结合行政法学、社会学、管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谨慎审视当下政府在职能履行中面对风险社会时的联动模式,试图从政府如何为应对风险社会的挑战,政府在面对风险社会所带来的多重困境时,如何进行政府的再造,如何促进政府的转型,如何建立适应社会需要的新的政府善政,如何化解传统政府职能中行政法制与制度所具有的“风险”出发,最终以建构与风险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法制和机制为落脚点,给出一定的治理图景,希冀抛砖引玉,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路程有所启发和促进,对推动新形势下正在进行的行政法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