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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国家战略的新高度将原有的社会管理更新为社会治理,并明确地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这样的提法说明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着诸多问题,迫切需要进行系统的转型,因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建设有着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以往社会管理和政治体制改革研究资源的借鉴,结合当前社会治理创新的实际需要,对政府行使社会治理职能的情况、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建设性的改造思路以及主张,以期对中国社会治理体制的完善提出意见和思路。本文主要分为五个主要的组成部分。第一部分:论文的绪论部分。对选题的背景、意义与创新进行了归纳;第二部分:社会治理的内涵以及社会治理中隐含的政府维度;第三部分: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行使社会治理职能的现状。本文总结了我国政府近年来在社会治理领域取得的代表性成就,如民主行政逐步代替效率行政,服务本位逐渐代替控制本位,国家与社会共治逐步代替国家单独治理,地方适度分权逐步代替中央集中权力,法治政府逐渐代替人治政府等;第四部分:当前政府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本文概括了我国政府社会治理不足的主要原因,从历史角度上,主要是由于传统国家体制的惯性作用、社会治理观念落后造成的。从现实角度看,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职能划分尚未明确,规则制定尚不完善,未能对先进的社会治理经验进行引介和推广是最主要的原因;第五部分:各级政府贯彻执行社会治理功能的建议与发展思路。这一部分是全文的重点、难题所在,也是该研究学术价值的体现。通过上述对政府社会治理问题的考察和分析,全面地提出了解决政府社会治理的相关对策。主要从理顺党委与政府、市场、社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方面,对社会治理从宏观层面进行规划,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加快转变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能,不断完善政府的组织机构和不断使权力下放、充分的发挥社会组织团体、自治组织参与治理的热情和提升服务能力等六个方面进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