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秦岭金丝猴(Rhinopithecus roxellana)2-3岁个体社会行为的性别差异2005年3月至2006年5月在秦岭北坡的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玉皇庙地区,采用焦点动物取样法(Focal animal sampling)观察动物,利用瞬时记录法(Instantaneous recording)进行数据记录,对2003年出生的7只金丝猴(Rhinopithecus roxellana)个体(3♀、4♂)社会行为的性别差异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在整个观察期,社会理毛作为个体间联系的方式,其平均频次表现出性别间的显著性差异(♀:11.86%、♂:6.55%)(P<0.05),其中这种性别间的显著性差异并体现在理毛婴猴(♀:3.64%、♂:1.26%)(P<0.05),及理毛母亲(♀:4.61%、♂:2.70%) (P<0.05)上;社会玩耍行为作为社会技巧的锻炼方式,雄性表现出比雌性较高的频次(♀:4.44%、♂:7.39%) (P<0.05);被驱赶行为作为衡量青少年个体同单元内亲属当前关系的方式,雄性也比雌性有较高的频次(♀: 1.19%、♂:3.91%)(P<0.05);另外,爬跨行为的平均频次也表现出性别间的显著性差异(♀:0.034、♂:1.83) (P<0.05),如同攻击行为(♀:0.043、♂:0.088) (P<0.05)。由此看来,秦岭金丝猴2-3岁性别差异的模式反映了雌雄二性不同生活史的发展与进化;另一方面,认为金丝猴这种性别差异的原因是由先天遗传、后天环境、两性不同的生活史以及个体经历等因素共同决定。
2.依据取食优势判断秦岭金丝猴一个群OMU间的等级地位2005年5月到2006年5月,对秦岭北坡的陕西周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玉皇庙地区西梁投食猴群的取食规律进行了研究,并从取食次数、取食时间、取食次数的序位分布3个参数出发,利用其优势指数法对该猴群8个OMU的等级地位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观察期内,罗盘单元>甲板单元>八字头单元>井字头单元>刀疤单元>朋克单元>瑞星单元>方片单元。此外,该方法与利用攻击一屈服行为的优势指数法得到的的结果进行比较,二者具有极显著的正相关关系(R=0.976,P=0.000);并且Landau指数的线性模式检验表明这种等级地位是完全线性的(N=8,H=1)。因此,投食条件下利用取食参数的优势指数法判断等级地位比攻击一屈服行为的优势指数法在操作上将更加简单且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并以此试图为投食条件下非人灵长类等级地位的研究提供一个方法上的参考;并且,秦岭金丝猴OMU的等级地位是一个包括家眷数、主雄居留期、单元内关系等因素在内的多属性的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