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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职务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只占了很小的比例,但查办职务犯罪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从这些年来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指标来看,我国的排名都比较靠后,腐败现象整体还相当严重。虽然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腐败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但腐败增量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这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隐藏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没有被查处,与当前落后的初查模式有很大的关系。新时期,职务犯罪初查工作应当借助最新的社会发展成果,构建新的初查模式,提高初查能力,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赢得群众的支持。根据社会信息化发展趋势及职务犯罪的侦查规律,可以判断信息化初查是未来职务犯罪初查模式的发展方向。信息化初查在发现线索、初查措施、初查效率、预测犯罪等方面具有传统初查模式无法比拟的优势,本文通过四个部分,全面对信息化初查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能为我国建立高效的职务犯罪初查模式提供理论依据,使我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更进一步。第一部分是信息化初查模式的概念界定。信息化初查是一个新生事物,本文从职务犯罪初查制度的产生开始,对职务犯罪初查制度进行了梳理,理清了初查制度的发展历史,并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提出信息化初查模式的概念及其所具有的特征。第二部分是信息化初查模式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职务犯罪初查工作作为社会物质生活的一部分,其发展变化必然受到社会发展变化的制约和影响。目前的职务犯罪初查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无法符合保障人权的法律法规,更不能应对职务犯罪的新变化,也无法满足打击职务犯罪的新要求。可行性方面,主要介绍最近几年职务犯罪初查工作的发展状况,这些发展奠定了信息化初查模式的基础。第三部分是信息化初查模式的域外经验借鉴。我国的犯罪信息化侦查工作发展起步较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本部分通过介绍香港、英国、美国在犯罪信息化侦查方面的运行模式、特点,并对进行比较研究,以期获得一些启示,为构建我国职务犯罪信息化初查模式提供借鉴。第四部分是信息化初查模式的具体构想。本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以构建我国职务犯罪信息化初查模式为出发点,结合实务工作经验,分别从制定支持信息化初查模式的法律法规、建设情报信息平台、加强组织支持力度、健全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信息化初查工作机制五个方面入手,提出构建信息化初查模式的具体构想。另外,在这一部分的最后,重点还强调了在信息化初查过程中还应强化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