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而随之而生的还有虚拟财产权这一新兴事物。它依附于虚拟世界和网络平台,但同时也和现实社会联系紧密。现实生活中,由虚拟财产所引发的权利纠纷和争议层出不穷,理论界对此的关注和研究方兴未艾。不可否认,虚拟财产以及相关权利利益亟需法律规范的规制。2017年3月15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典时代拉开序幕。《民法总则》中首次对于虚拟财产作出了规定,明确地将虚拟财产权规定为法定权利。而且这一规定在《民法总则》的“民事权利”一章民事权利客体的位置,因此可以说是具有很重要的价值。本文从三个方面对虚拟财产权法定化的法理基础进行论证。第一个方面是从理论基础的角度进行分析,阐述了虚拟财产的基本内涵和归属,论证了其财产属性,分析了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并肯定了新型权利说。第二个方面是立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法律体系内部的要求两个角度进行现实基础的分析,针对虚拟财产权作出进一步的规范已成为必然趋势。第三个方面是选取了美国、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的法律规范作为典型立法例进行比较法基础的分析。同时,对于进一步规制虚拟财产权,分别从法律层面和其他制度层面进行了一些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