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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刑法第八修正案》正式将社区矫正视为我国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随着刑罚观念的改变,刑罚社会化的观念深入人心,社区矫正将越来越被重视。我国的社区矫正已经有十年的历程,存在罪犯矫正粗放式的管理、矫正方法不科学、矫正关系的对立化等诸多问题,极大影响了我国罪犯矫正的效果,同时也保证不了社区的安全与稳定,降低再犯率的根本目标。本文介绍一种新的理念与方法论—循证社区矫正来解决当前我国社区矫正的问题。首先从循证社区矫正的产生、含义入手,理论依据包括实证主义与经济理性两个方面作为铺垫,循证社区矫正有四方主体,四方主体各司其职,四方主体有机结合一起,依据科学的证据,在循证矫正实践的框架下,按部就班的遵循矫正的过程,决策出最佳的矫正方案。其次重点介绍了循证矫正的基本原则,所有的循证实践活动都是要围绕着基本原则展开的。再次,从循证视角下我国社区矫正存在哪些问题,分析了出现此问题的原因,循证社区矫正针对我国的问题是如何解决的,故阐述了我国循证的必要性。根据对循证社区矫正的整体的介绍,我国如何构建循证的模式展开了详细的论述。最终达到提高矫正效果,降低罪犯率,罪犯成功回归社会,保证社区安全与稳定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