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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电器行业的飞速发展而出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含有毒有害物质具有较强的潜在危害性,但与其他固体废物不同,它又具有一定的资源化利用价值。在此背景下,生产者延伸责任作为一项新型的环境政策应运而生。主要通过将生产者的责任延伸至产品的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特别是产品消费后阶段的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和最终处置,以促进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环境保护。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在电器电子产品领域中,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引导、促进与强制生产者责任向后延伸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我国在此领域已有相关法律法规,但规定生产者的延伸责任、激励措施等方面还有欠缺,使这一制度在实施中面临相应困难。欧盟和日本是较早将生产者责任延伸理念引入立法中的地区和国家,美国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自己的特色,他们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方面的立法实践对我国立法有一定启示:强调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生产者、消费者、零售商及政府的广泛参与;付费主体、收费标准的具体规定;回收及利用率的确定。本文根据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不足及国外的启示,提出完善建议:健全法律体系,形成完整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定具体的回收处理目标,保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能够真正达到符合环境要求的处理;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行源头激励和回收激励,形成为环境而设计的理念;对回收环节和信息责任进行协调和规范;明确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延伸责任承担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