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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的保护很长一段时期处于学术关注的边缘,儿童权利的内容并不是简单的将一般人权的内容推及到儿童身上,儿童由于自身的特点,其权利内容与其他人权的主体并不完全重合。本文重点在于对儿童权利从观念上作出明确的阐释,进而对其法律保护的几个问题做一梳理。 本文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对儿童权利保护的历史做一个叙述。任何法律现象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儿童保护、儿童主体观念和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古代,习惯法和制定法中都能找到儿童保护的内容,这一方面是出于基本的人道,人类普遍的良知和对弱者怜悯的情感,另方面也出于儿童对社会和家庭未来价值肯定的基础上,很多时候,后者居于优势地位。这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在人类早期的法律中儿童保护与侵害儿童的内容并存的现象。 第二部分,儿童权利的概念。是对儿童权利的相关概念作的说明,在这部分中对其内涵、性质和特征作了说明,重点在于阐释儿童权利独立性的基础和对儿童利益最大化正当性的说明。儿童是独立权利主体的根据在于儿童的独立性,体现在不同于成人生理特点基础上的独特精神世界,儿童拥有自己的自我意识和对周围环境的解释,儿童拥有自己探索世界的方式。这一部分还对儿童利益最大化作出了理论的分析,体现了儿童与成人的真正平等保护。 第三部分是儿童权利法律保护的原则,在当前,法律依然是儿童权利保护最重要的手段,在制定和实施法律保护时,应遵循必要的原则。这四个原则分别是平等保护和特殊保护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儿童法律制度相对独立原则。 第四部分是儿童权利的体系与现状。从七个方面:生命健康权利、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受教育权、娱乐权、参与权和儿童独有权利,分别阐述了其权利的内涵和当前国内外保护当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第五部分是国内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措施。首先强调观念的更新是实现儿童权利得到全面切实保障的前提条件:在实践层面上,则从四个方面探讨了当前国内儿童权利保护的体制:完善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完善婚姻家庭中的儿童法律保护;建立我国的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