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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正式挂牌,负面清单开始了在中国外商投资准入领域的正式适用。负面清单准入模式是国际高标准、高开放度的市场准入模式,经过在中国几年的发展,负面清单准入模式为中国的对外经贸和本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负面清单在中国的适用仍旧显现出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等国际协定和美国、澳大利亚等不同类型的国家负面清单运用情况的实证分析,总结其经验,并结合中国经济、行政、司法现状,给出负面清单准入模式在中国外商投资准入领域适用的对策。第一章外商投资准入领域负面清单概述。从历史沿革、概念、性质、特点、存在形式和法律定位等多个角度对负面清单进行界定;阐述了负面清单的法理基础,包括“国家主权”、“有限的国民待遇”、“一般例外和特别例外”、“法律保留”等理论;从负面清单的效力来源和应用模式入手,论述了国民待遇是负面清单的效力来源,负面清单在国际投资领域的应用即为负面清单投资准入模式,从多角度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种准入模式的利弊做了评价;从立法维度、行政管理维度、对外经济交往维度多角度分析了负面清单在我国外商投资准入领域适用的价值。即负面清单的适用有助于我国顺应国际贸易的新格局,掌握国际贸易的话语权,促进我国国内市场经济的深刻发展;从负面清单在自贸区的适用和现有外资三法存在的问题两方面,论述负面清单可以推动外国投资法的出台;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遇到的瓶颈出发,论述负面清单契合了改革方向,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第二章国际条约中的负面清单。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美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FTA)、美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FTA)、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协定(TIPP)、美国乌拉圭双边投资协定(BIT)、美国卢旺达双边投资协定(BIT)等进行实证研究,总结出负面清单在上述国际条约中的表现形式及特点,并分门别类对自由贸易协定、全面伙伴关系协定和双边投资协定中的负面清单进行评析。最后对国际条约中负面清单的适用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出我国在适用负面清单中应吸取的经验。第三章不同类型国家负面清单之比较。分别对不同类型国家(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墨西哥、印度尼西亚)的负面清单进行实证研究,将其分为发达国家、中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结合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程度分析总结各自负面清单的发展现状、形式内容、突出特点、产业保护原则等内容,就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做出评析,比较异同之处,并对照我国的经济发展现状,做出分析,吸取经验,取长补短,提出可借鉴之经验。第四章我国外商投资准入领域负面清单之解析。介绍了负面清单准入模式在我国外商投资准入领域的确立,分析了我国的适用模式为东道国制定的负面清单与国际条约中的负面清单并举。分别基于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2013版、2014版)、统一负面清单(2015版、2017版)的实证研究,基于中美BIT、中韩FTA、中澳FTA的比较研究,论述了我国在东道国制定的负面清单和在国际条约中负面清单适用的内容、特点、特别管理措施种类和产业保护倾向等,并对负面清单准入模式在实践中的价值进行评析。从《外国投资法(征求意见稿)》的视角,论述了我国在外商投资领域负面清单适用的发展趋势。基于我国外资投资准入领域负面清单适用的现有实践,指出存在的问题。一是比照国际经验,指出我国负面清单适用法律依据不足;二是指出负面清单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三是指出负面清单中的产业保护原则不清晰;四是负面清单准入模式的配套制度不健全;五是负面清单准入模式与现存法律体系正面清单立法思维模式的矛盾;最后指出负面清单准入模式下救济制度的缺失——行政备案行为可诉性的待定。第五章完善我国外商投资准入领域负面清单之路径。通过出台外国投资法,制定负面清单指导规则,赋予地方立法机构对统一负面清单的调整权,制定我国对外BIT范本中的负面清单范本等方式建立起负面清单法律体系;通过对现有负面清单的补充与提升,体现我国产业保护原则,提高负面清单自身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从建立负面清单更新和法律更新的衔接制度、完善商事登记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等方面,论述健全负面清单准入模式的配套制度;通过转变立法思维,清理现有法律法规,渐进式地推进正面清单立法思维向负面清单立法思维转变;通过明确行政备案行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的可诉性,完善负面清单准入模式下行政备案行为的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