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环境污染和破坏引发的环境侵权纠纷越来越多,这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的一大社会问题,国家特别需要解决环境侵权纠纷的具体的途径和方法。其中,民事诉讼是一种良好的司法救济方法。在现代社会大多数国家在环境侵权归责方面采取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因果关系成为决定环境侵权责任成立的最终要件。而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决定了环境侵权中因果关系认定的困难性。如果坚持运用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加以证明,就会使得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基于这样的情况,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立法并没有对此规定,仅仅在举证责任方面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一方面,我国虽然在司法实践中运用了因果关系推定理论,但是存在着对其各个适用范围、理论把握的不够;另一方面,对于举证责任倒置运用方面也存在着问题且不能够解决所有的环境侵权案件。所以,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因果关系推定与举证责任倒置的相关理论和运用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建立一个科学且行之有效的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认定规则。文章除了引言之外,分为以下五章:
第一章为问题的提出。首先阐述目前我国因果关系通说——相当因果关系,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评价。与此同时借鉴平井教授对于相当因果关系的解释,揭示相当因果关系解决的是法律因果关系,而本文所讨论的是事实因果关系。然后从环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着手,分析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演变历史,进而得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认定难点之所在。
第二章回到中国的现实,对中国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理论、立法及司法实践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梳理。
第三章通过对相关理论的梳理及日本主要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学说的评析,阐述了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理论的衍生。
第四章对国内典型环境侵权案件因果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以便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运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和因果关系推定,从而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防治环境污染及破坏。
第五章中笔者借鉴日本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理论,立足本国的国情,整合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理论,使其法定化、类型化,以期建构我国的环境侵权事实因果关系认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