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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政府是民主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各国政府在民主政治的要求下所采取的治理理念。在政府管理体制与行政的改革中,建立一个不仅是理念上,更是制度上的责任政府是政府改革的根本目标。责任政府是一个集有限、高效、法治、服务于一体的政府,责任政府建设有利于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推动我国民主现代化的进程。本文在梳理关于责任政府建设理论发展的基础上,第一章阐释了责任政府的涵义,概括了责任政府奉行政府法治的理念性、主张政府责任的确定性、保障公民利益的至上性、问责主体的广泛性的特征,总结了责任政府建设在政治、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中的意义;第二章在总结我国责任政府建设中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指出责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传统官本位意识的影响、政府管理体制和法律不完善、缺少完善外部监督和问责机制的问题,针对责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责任政府建设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第三章通过对英美两国政府责任模式演变的分析,总结可供我国责任政府建设借鉴的经验。在前三章的基础上,第四章着重从制度角度提出完善与建构责任政府的对策,包括加速政府理念更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等。从理念创新、职能转变、完善制度以及保障公民权益的行动中加快责任政府建设的步伐,塑造一个负责任、重服务、为民谋利的政府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