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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元朝正式纳入中国版图以来,大致经历了两次重大经济制度变迁:一是从封建农奴制迈进到社会主义制度;一是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两次变迁都是政府供给主导型的,不过前者是制度环境的彻底改变,是政府强力推行的;后者是制度环境下的制度安排,是诱致加强制的制度变迁。前者的效果明显,社会主义得以在西藏确立;后者的效果则很差,至今西藏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还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传统习俗、伦理道德、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不可小视。本文根据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的有关理论,试图探讨西藏独特文化环境中非正式制度对其经济制度变迁方式的影响。 西藏非正式制度对强制性变迁方式的影响表现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上。由于西藏文化的开放性,内地的政治、经济等制度才有了可以纳入的基础,而西藏人民的爱国主义和群体精神,则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起着重要的作用。西藏非正式制度对诱致性变迁方式的影响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缓慢建立上。由于藏传佛教消极世界观、人生观的深入影响,诱致性变迁的初级行动主体难以形成。同时,由于藏人价值取向的偏差导致财富积累的异化,使得扩大再生产缺乏必要的资金,工业得不到发展,西藏经济仍呈现非典型的二元结构。 鉴于非正式制度在西藏社会中的巨大作用,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促进西藏非正式制度的变迁,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