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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从事国家经济社会各项行政事务直接管理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职业群体,代表政府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着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承受更多来自于体制、机制、工作任务、家庭期望、自身人格等方面的挑战,由于缺乏有效的应对,公务员极易产生心理问题,乃至发展成心理疾病。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对727名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务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其相关因素进行了调查。通过利用SPSS17.0数据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级别、职位性质、工作性质、下乡经历等为变量,对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等方面心理健康水平作了差异分析。并指出了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因素,包括城市发展状况、市直机关工作特点、公务员职业性质、社会文化因素、个人和生活因素以及社会心理调试机制等,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心理健康问题的对策:减缓社会矛盾,科学推进城市发展;建立和完善市直机关公务员心理健康培训和调节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生涯规划支持体系;改善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个体心理健康状况;完善社会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