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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如何处置僵尸企业成为当下及今后改革的关注焦点,特别是其处置问题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在僵尸企业众多处置方式之中,运用破产制度对其进行处置显然是法治化、市场化的根本要求。随着国家对僵尸企业破产处置逐步重视与有序推进,在现有研究基础上进而对僵尸企业这一原本的经济学存在进行破产法意义上的“精准识别”就显得尤为必要。与此同时,从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实践的情况来看,在长期以来全社会破产理念淡薄且实践效果不尽如人意的环境之下,国家积极推进僵尸企业的破产处置,这正是对破产制度进行深层次完善的良好契机。另一方面,正因为僵尸企业本身的特殊性,使其在破产处置过程中对所依托的并亟待整体改观的现行破产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也应当借国家处置僵尸企业之东风来推动其破产处置并相得益彰地促进破产制度的完善——此即本文所彰显并追求的“双向互动”之效。并且,目前也正值企业破产法修改的前期准备阶段,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及“双向互动”恰可谓“正逢其时”!本文一共分为六个部分,重点是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的困境以及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的重点应对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对论题进行释义,并阐述国内外现状及研究,提出文章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是僵尸企业的“精准识别”。在梳理僵尸企业定义相关观点的基础上,一是明确僵尸企业在破产法意义上的界定;二是比较各类僵尸企业认定标准,并提出综合的认定标准;三是分析概括僵尸企业的基本现状,总结其主要特点;四是揭示僵尸企业的现实危害,体现处置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僵尸企业的处置方式。一方面,对美国、日本、英国的典型经验进行引介;另一方面,在我国现有的并购重组、托管经营、扶持发展、破产退出以及简易注销登记等多元处置方式的现实选择上,明确僵尸企业破产处置“正逢其时”。第四部分是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的突出困难。分析破产程序启动难、破产审判效率低、破产管理人制度不完善这三个方面困境。第五部分是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的重点应对。该部分择要提出充实破产重整制度、健全执行转破产衔接机制、确立破产简易程序、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建立关联企业破产制度这几项重点应对措施。第六部分是结论。对主要观点和结论进行梳理和概括,同时明确僵尸企业破产处置除需完善破产制度外,还需其他配套政策和制度的协同推进,并进而提出展望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