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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自2006年末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以图其能立足于县域地区,发挥金融造血功能,盘活农村经济。而作为可吸收存款的银行类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不仅承担着资金融通功能,其背后的风险性质更会影响到农村社区治理的稳定性,这无不引起政界、学界和行业的重视。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经营风险,高负债水平等资本结构导致其具有天然的脆弱性,而村镇银行作为农村小微型银行,其脆弱性的影响因素不但具有普遍性更有特殊性。基于此,本文从脆弱性现状,来源及其治理三个方面对银行脆弱性进行研究。通过理论研究,本文发现村镇银行脆弱性形成的逻辑起点在信息不对称,而委托代理方式成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关键约束,不同的金融组织的资产构成形式不同,因此生成的机构脆弱性亦存在较大差异。而委托代理机制的设定将对机构脆弱性产生影响。委托代理机制与机构运营不匹配或不科学会将提高金融机构的代理成本,降低金融机构的效率。村镇银行在委托代理机制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所有权结构和治理机制。本文对金融脆弱性的相关理论梳理过程中,发现商业银行脆弱性天然地由银行业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点所决定的,而商业银行的风险行为则后天地加剧了其脆弱性,因此研究后天因素对村镇银行脆弱性的影响更具意义。于是,本文在公司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股权结构——公司治理——风险行为——脆弱性结果‖的理论框架。为测度村镇银行脆弱性水平,本文从风险水平及风险抵御能力两个大类划分了资产质量指标、价值创造能力、资本充足性指标、资产流动性指标四组指标,构建了村镇银行脆弱性测度模型。然后结合熵值法和AHP层次分析法进行综合权重的确定,并根据村镇银行固有特性,进行分集评价,结论表明当前广东省村镇银行脆弱性不容乐观,普遍处于风险状态较高的阶段。由于需兼顾盈利以及支持农村发展的双重目标,村镇银行面临着更加突出的内外部监管和治理机制协同问题。针对其脆弱性的分析,脆弱性来源可分为外部来源和内部来源,外部根源主要在于监管机构的外部治理;而内部来源主要在于所有权结构、信贷行为管理、治理目标、财务状况等。同时,外部环境的异质性同样会导致所有权、内外部治理机制与脆弱性来源存在差异性。研究发现:(1)外部治理方面,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的不易平衡,村镇银行的未来发展面临坚持―支农性‖与实现―商业可持续性‖双重目标的考验,基层监管力量的不足等监管目标偏离的诱因,呈现了监管的两难决策;此外,危机舒缓制度上,由于制度黏性,多年以来隐形存款保的险制度导致了小银行普遍面临公众信心不足,降低了村镇银行持有高风险资产的边际成本及对存款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有限等问题,不利于村镇银行稳健经营,而最后贷款人制度则加深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逆向选择,加深了预算软约束及来了较高的社会成本,加强了村镇银行的脆弱性。(2)内部治理方面,村镇银行股东逐利的欲望与存款来源的不稳定性容易造成流动性风险,而内部股东缺乏监督动机或由于信息不对称及能力造成的监管能力不足,使村镇银行更容易遭受损失,而股东间的合谋更极大造成了经营的脆弱性。其次,村镇银行会将发起行模式带入自身经营,由于发起行本身缺陷,以及对村镇业务的不熟悉,不仅不能有效进行经营,甚至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陷入信用风险造成损失。而发起行一股独大,监管缺位,导致自主经营权难以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面临较大挑战。(3)外部环境方面。农村经济环境和诚信环境的改善对降低村镇银行脆弱性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村法制环境、政策环境以及整体金融生态环境对村镇银行脆弱性的影响未得到支持;随着金融生态的改善,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能力越强、股权越集中,会导致资本净额的减小,增加了村镇银行的脆弱性;国有法人股份与非国有法人股份的增多与否,并不会因为金融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村镇银行的经营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在村镇银行脆弱性形成机理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发现村镇银行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并会产生局部性的风险事故,会造成区域金融的不稳定,引发治理危机。而村镇银行的风险行为,会加剧风险的累积,更加剧了村镇银行的脆弱性,此外,风险行为更会使脆弱性转化为实际损失。因而防范村镇银行脆弱性造成损失,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防止风险行为的不断累积,冲击村镇银行的稳定性经营。结合风险因素,本文利用贝叶斯网络原理构建了村镇银行风险预警体系,并模拟预警信号灯判定法,通过对广东省有效样本数据的验证,发现当前村镇银行普遍处于风险状态较高的阶段,值得监管部门时刻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