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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公司治理中最重要的机制之一。在我国,股票期权激励作为股权激励的主要模式受到普遍欢迎,不仅有理论上的探讨,而且许多上市公司已经实施或准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但我国和西方国家的企业环境有很大差异,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未必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学者从不同角度展开广泛的分析与研究,但没有统一的结论。以往对于股权激励效果的研究大多是以公司绩效作为衡量指标,考察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很少涉及到效果的其他方面。
本文基于公司治理的视角分析股票期权激励实施效果,考察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对代理问题的影响,能否降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代理成本,以期反映出股票期权激励这一长期治理机制是否有效。理论研究部分首先指出所有者、管理层和债权人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股票期权激励应该以解决这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为目标,因此将股票期权激励对代理问题的影响划分为管理层-所有者和管理层-债权人两个维度,然后用博弈的方法讨论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运行机理,用代理成本衡量代理问题的变化并建立分析管理层股票期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理论模型。实证研究部分以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我国已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提出四个研究假设,用管理层股票期权授予比例代表激励水平,用管理费用率和经营风险率分别代表两个维度的代理成本,建立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实证研究,使用回归分析和Wilcoxon检验方法。结果发现股票期权激励能够降低两个维度的代理成本,但效果不明显;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管理层-所有者维度的代理成本有所降低,而管理层-债权人维度的代理成本并没有降低。最后结合我国的制度背景和现状从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管理层选择机制不健全以及股权激励评价体系的缺陷等方面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股票期权激励没有实现明显效果的原因,为上市公司的实践提供一定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