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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业是中国林业的半壁江山,对其可持续经营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3年,作为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的福建省在历次林权改革基础上,开展了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林权改革,对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发展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进行了创新、调整,有效调动了广大林农耕山育林积极性,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产生了很大影响。为了科学分析此次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影响的程度,客观评价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促进作用,提出进一步完善林权改革的建议,本文以福建省永安市为例,开展了“林权改革对可持续经营影响的分析”研究。此次研究,在创建集体林可持续经营评价体系基础上,采取定性要素赋值、数据标准化、层次分析法求权重等方法,计算出综合评价指标指数。根据收集的数据,通过改革前后均值的显著性分析以及改革后综合评价指数、相关要素变化趋势分析,得出如下结果和结论。(1)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集体林可持续经营指数改革后比改革前上升了1.266 3。33个要素改革前后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林权改革在24个要素上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起到促进或明显促进作用,在7个要素上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没有明显影响,在2个要素上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产生了负作用。(2)林权改革对集体林生态、经济、社会三个子系统可持续的影响程度有明显的差异,对集体林经济可持续影响最为显著,对集体林社会可持续的影响为其次,对集体林生态可持续的影响最小。(3)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促进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明显。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能力也呈上升趋势。本课题在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影响的研究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和创新,创建了集体林可持续经营评价指标体系,对林权改革的作用进行了系统的评价,可为进一步完善林权改革及进一步研究林权改革对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影响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