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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日趋意识到用灯光为城市公共空间提供照明实际是改造一个城市面貌投入最少的方式,我国也正处在由基本的功能照明向艺术照明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普遍性特征表现得较为明显。因此,平衡功能照明与艺术照明的关系,扭转部分地区对城市公共空间光环境建设认识问题上的误区,将城市的文化底蕴与地方民俗融入设计过程以及加大力度解决光污染扰民和破坏生态等问题,都是将来很长一段时期内设计师的工作内容,也是本文的论述重点。
本文首先从功能、艺术的概念与内涵的分析入手然后从光的特性与光环境的设计哲学层面论述艺术性照明与功能性照明的关系,再将艺术性与功能性引入光环境设计实施的四个阶段,得出结论即光环境的功能性与艺术性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将其看成是设计实践过程中的两个对立的问题的观点是不科学的。最后,文章就我国城市公共空间照明环境的现状作了分析,提出问题之所在,并对未来作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