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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部地区由于存在地理环境恶劣、资源贫乏、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问题,因而发展缓慢。在1999年9月22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随后,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两个纲领性文件,要求金融机构不断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围绕以上两个纲领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积极制定了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明确了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从理论方面来看,我国在借鉴了国外金融发展理论家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提出了以研究金融增长与金融发展空间结构变动的规律为核心的区域金融理论。并认为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性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金融因素是不容忽视的,而且这种促进作用是长期的;另一方面,区域经济增长对区域金融发展有制约作用。由于我国的区域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欠缺利用区域金融发展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能力,所以笔者在研究金融支持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时借鉴了国外金融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例如美国的西部大开发、日本的北海道开发、巴西的“向西进军”和建立“发展极”计划等,并结合我国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若干的相关建议,以解决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