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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两会(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又一次提出继续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可见,振兴东北意义重大。东北三省均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在制度环境、经济结构及历史背景等方面极为相似,应作为一个经济区域,统筹规划发展。温家宝总理在两会中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把中国划分为东部、西部、中部、东北四大经济区域。振兴东北,不可能搞全方位发展,必须以局部带动全部。因此,正确选择主导产业对振兴东北经济是至关重要的。本文立足于东北三省经济区,统筹选择与其要素禀赋相吻合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并分析了制约主导产业发展的因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主导产业确立的理论依据。其理论根源为经济学家赫尔希曼(A.Hirschman)提出的“不平衡增长”(Unbalanced growth)理论:发展中国家应当集中有限的资本和资源首先发展一部分产业,以此为动力逐步扩大对其他产业的投资,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主导产业的选择有一定的标准,安虎森、郝寿义在《区域经济学原理》中指出,主导产业的选择主要有四项标准:1.产业规模;2.产业的比较优势度;3.产业关联度;4.市场潜在需求率。第二部分分析东北三省主导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重点阐述东北三省主导产业调整的必要性。国家提出振兴东北战略后,东北三省分别制订了各自的发展规划,三省关于汽车制造业、绿色农产品、生物制药、石化工业等基地的构想都是类似的,缺乏对自身比较优势的清醒认识。由于资源衰竭、产业结构趋同、缺乏专业化分工协作,势必导致资源浪费、过度竞争。因此,必须统筹区域经济,协作发展。第三部分为东北三省主导产业的选择。对东北三省32个主要产业进行实证分析,同时结合东北三省的经济发展状况,从中选择六大产业作为主导产业——钢铁业、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医药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和现代化农业。由于主导产业具有阶段性特征,本部分还进一步分析了东北三省主导产业的更替问题,以确保东北经济的持续发展。第四部分针对主导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对策建议。东北三省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促进东北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开放型经济;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体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科技进步,实施人才战略,提高区域整体综合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增加人民收入,改善社会福利状况,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东北三省通过大力扶持主导产业,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加强专业化分工协作,必然会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与经济条件的优势,从区域竞争走向区域竞合,利用后起区域优势实现经济的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