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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指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大工作、人大制度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尽管如此,人大监督权的使用、人大监督制度的落实离党的要求、人民的期许、改革的需要依然具有较大的差距。地方人大在制度建设、组织构建、机构设置、队伍配备、监督重点上存在差异,造成了在实际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地方人大的监督仍有不少流于形式,监督功能严重弱化。这既有来自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更有来自于人大自身软件、硬件不足的直接。 本文以南昌市人大的监督职能为研究对象,通过总结和概述地方人大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特点、原则和理论基础,结合南昌市人大监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从中对照分析、总结归纳出南昌市人大监督的特点和不足,拟通过对南昌市人大开展监督的现状进行总结归纳,探讨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效果不佳的深层次原因,提出能够促进地方人大更好行使监督职权的建议和措施,主要包括政治环境、思想文化以及人大自身建设等若干方面。进而提出了具有的对策和建议。本研究认为要从根本上扭转人大监督不力的现状有赖于监督制度的创新、监督方式的完善,这样才能使得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能从整体上和根本上得到加强,从而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