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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第三方物流(3rd Party Logistics, 3PL)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除了融资服务,实践中一些大型的3PL还为下游买方提供采购服务,通过改造现金流缓解后者的资金压力,获得更高的营业收入。但是,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使他们的运作效率受到影响,因此,基于3PL融资代采模式的资金受限供应链的运作问题亟待研究。
考虑到3PL融资代采模式中存在的风险分配不均问题可能导致制造商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甚至影响到供应链上各方之间的长期合作。为了平衡供应链上各参与主体承担的风险,从而保障供应链的稳健运作,本研究设计了一个风险分摊机制,具体体现在构建了一个描述3PL在提供融资及采购服务时分两个阶段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的供应链。在第一阶段,3PL以一个3PL代付货款担保率将部分付款转移给制造商,以分散买方在销售期末发生破产的风险。在第二阶段,我们引入了一个在买方破产的情况下3PL回收资金的分配比例,以确定3PL需要向制造商偿还的剩余货款,从而使制造商和3PL共同承担发生的损失。通过求解本文建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我们获得了买方的最优订货量,并在给定的回收资金分配比例下,得到了制造商和3PL的最优定价策略。根据博弈均衡结果,我们分析了各决策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决策变量对风险分摊相关参数——3PL代付货款担保率的敏感性。进一步,我们求解集中决策时供应链系统的最优订货量,再将其与以上均衡结果进行比较,从而得到使该供应链实现协调的条件。
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包括:(1)本文所提出的风险分摊策略可刺激买方采取更积极的订货策略,并且使供应链整体获得更高的收益;(2)如果3PL代付货款担保率满足我们给出的条件,该供应链可以实现协调,此时制造商的期望利润处于最大值,并且使供应链协调的担保率随买方初始资金的增加而增加。最后,通过数值仿真,我们验证了本文主要结论,阐明了使供应链实现协调的3PL代付货款担保率的存在性。在管理建议方面,首先我们建议3PL应在物流服务的基础上提供融资及采购的服务,并且在代付货款时可采取两阶段的支付方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下游买方且避免承担过高的风险。其次,我们对第一阶段的3PL代付货款担保率以及第二阶段的买方发生破产时回收资金分配比例的制定均给出建议,以便3PL在实践中与上下游企业进行决策,促进供应链实现共赢发展。
考虑到3PL融资代采模式中存在的风险分配不均问题可能导致制造商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甚至影响到供应链上各方之间的长期合作。为了平衡供应链上各参与主体承担的风险,从而保障供应链的稳健运作,本研究设计了一个风险分摊机制,具体体现在构建了一个描述3PL在提供融资及采购服务时分两个阶段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的供应链。在第一阶段,3PL以一个3PL代付货款担保率将部分付款转移给制造商,以分散买方在销售期末发生破产的风险。在第二阶段,我们引入了一个在买方破产的情况下3PL回收资金的分配比例,以确定3PL需要向制造商偿还的剩余货款,从而使制造商和3PL共同承担发生的损失。通过求解本文建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我们获得了买方的最优订货量,并在给定的回收资金分配比例下,得到了制造商和3PL的最优定价策略。根据博弈均衡结果,我们分析了各决策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以及决策变量对风险分摊相关参数——3PL代付货款担保率的敏感性。进一步,我们求解集中决策时供应链系统的最优订货量,再将其与以上均衡结果进行比较,从而得到使该供应链实现协调的条件。
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包括:(1)本文所提出的风险分摊策略可刺激买方采取更积极的订货策略,并且使供应链整体获得更高的收益;(2)如果3PL代付货款担保率满足我们给出的条件,该供应链可以实现协调,此时制造商的期望利润处于最大值,并且使供应链协调的担保率随买方初始资金的增加而增加。最后,通过数值仿真,我们验证了本文主要结论,阐明了使供应链实现协调的3PL代付货款担保率的存在性。在管理建议方面,首先我们建议3PL应在物流服务的基础上提供融资及采购的服务,并且在代付货款时可采取两阶段的支付方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下游买方且避免承担过高的风险。其次,我们对第一阶段的3PL代付货款担保率以及第二阶段的买方发生破产时回收资金分配比例的制定均给出建议,以便3PL在实践中与上下游企业进行决策,促进供应链实现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