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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这一新技术,作为广告、标识、信息发布的载体其优势明显,近年来,这一新技术的发展和推广极为迅速,但在其展示优点的同时,也带来了如光污染之类的负面影响。如何使这一新技术能扬长避短,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是个体、群体、政府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本课题研究的目的。因此,城市户外LED显示屏的亮度与设置问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处理好城市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是关系到保护好城市环境和维护城市形象的问题。处理好这一关系,既能限制光污染,又能繁荣城市经济,推动经济发展、美化城市形象,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生态环境道路。本课题主要运用视觉科学理论、建筑光学理论作为研究工作的基础理论支持,引入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相关理论;通过实地调研和室外实测实验,进行定性和定量研究。在理论上找到城市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的科学依据,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本课题调研了重庆、成都、上海、南京、深圳、广州六个城市的户外LED显示屏现状,并做了室外测量实验研究。调研针对户外LED显示屏的设置问题进行,室外实验研究针对户外LED显示屏的亮度问题进行。通过对调研和实验研究获得的数据经归纳整理分析,掌握了上述城市户外LED显示屏的亮度和设置现状,所存在的问题,为评价研究城市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奠定了基础。本课题提出把公共价值原则和形式美学价值原则作为评价城市户外LED显示屏的总原则。在评价方法上提出并采用了以客观评价为主,主观评价为辅,即客观、主观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客观评价采用的是现代综合评价方法模式,对户外LED显示屏的亮度适宜度和设置适应度做客观判断,其评价结果尽可能克服利用主观评价方法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主观评价采用专家和社会公众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专家的主观评价针对视觉整体意象评价指标,社会公众的主观评价通过八个问题的问卷,其评价结果作为客观评价的参考。本课题提出和建立了对城市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全方位、多因素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由亮度适宜度,设置适应度两个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和一个次要评价指标视觉整体意象组成。评价的总目标是视觉质量评价。本课题利用层次分析法建构城市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评价指标层次结构模型和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值,将定性指标定量化。本课题提出并建立了城市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评价标准体系,确定了评价标准。在国家缺乏专门针对户外电子显示屏标准、规范的情况下,本课题所建立的评价标准体系和确定的评价标准参考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CJ/T163-2008)、《城市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并参考CIE城区照明指南136-2000、《英国城市照明指南》和北美照明学会《照明手册》(第九版)的相关标准,以及北京、广州、深圳、南京等针对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规范,结合调研和室外实验研究获得的数据经归纳整理分析,以此为依据而建立。这一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标准有很强的针对性,对规范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有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特别是提出城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单块面积评价标准应从设置空间布局出发,按线性空间和节点空间进行划分,结合设置空间位置确定,更科学合理。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实证了城市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主要问题是亮度过高、亮度对比过大,以及垂直于道路两侧和道路交会区的设置。因此提出了城市户外LED显示屏的设置导则。本课题的研究工作对城市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问题从理论上到实际应用上得到了初步的解决,其评价指标和标准具有科学性、实用性,为规范城市户外LED显示屏亮度与设置,为实践性评价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也能为城市相关的管理和控制工作提供参考,促进这一新技术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