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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电子货币形式层出不穷。在我国以往关于电子货币的研究中,由于概念界定不清晰,存在着很多分歧。大部分实证研究都是基于把电子货币界定为信用货币的电子化形式,从货币电子化可以加快信用货币流通速度的角度进行研究。而目前,除了代替纸质货币的银行卡之外,私人部门发行的电子化货币形式也逐渐增多,也引起了货币当局的重视。本文从信用货币理论出发,在归纳总结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将电子货币界定为区别于法偿货币的代表私人债务的电子化货币形式。进一步通过构建模型,设置前提条件,讨论不同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均衡结果,最终通过对参数赋值,讨论了不同均衡状态下社会福利水平的变化,并基于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使本文的研究结论更具现实意义。 本文的研究,基于对信用货币本质的认识,代表私人债务的电子货币是一种新的货币形式。重点分析私人电子货币发行流通对信用货币体系的影响。结论表明,私人电子货币与法币共存流通,共同充当交易中介,且各自保持合适的规模,能够促进生产且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有效的私人电子货币体系能够吸收经济体中过量发行的法偿货币。同时,货币当局有必要通过对私人电子货币设置准备金率要求等措施进行管理,以防止私人货币滥发带来的流通价值下降和潜在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