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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制是当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形式,也是民办社工机构获取资源的重要途径。在项目制下,民办社工机构获取资源的能力作为影响机构生存发展的基本能力受到多重因素的限制难以得到提升,进而导致机构产生种种问题。在创建新型社会治理格局的背景下,如何有效提高民办社工机构的资源获取能力,促进其专业化及可持续性发展,从而发挥民办社工机构在社会治理中应有的作用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武汉市民办社工机构当前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围绕具有代表性机构的资源获取能力进行探究与分析,对于武汉市其他民办社工机构资源获取能力的提升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基于此,本研究主要采用了参与式观察与半结构化访谈的方法,收集研究资料,结合武汉市汉阳区项目制实施情况,从资源依赖理论出发,以H民办社工机构为例,分析在项目制下机构资源获取能力的现状、影响因素以及资源获取能力不足导致机构出现的问题,最后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五章,其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中,首先论述了研究的宏观背景以及研究的意义,然后通过对已有关于民办社工机构研究和社会工作机构能力研究文献的梳理总结,确定研究的出发点。第二章概述了武汉市汉阳区项目制实施情况以及H民办社工机构的基本情况,并在资源依赖理论的基础上,从基础性资源获取能力及拓展性资源获取能力两个层面描述了H机构资源获取能力的现状。第三章中,结合访谈收集到的材料,具体分析项目制下H民办社工机构资源获取能力的影响因素,包括: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机构负责人的社工意识及个人能力、机构之间对资源的竞争、公民的志愿服务意识、政府对民办社工机构的支持力度等。在第四章中,描述了资源获取能力不足导致H机构产生的种种问题,如:社工工作压力增大,工作积极性降低;项目中活动开展受限,影响机构的服务口碑;专业培训欠缺导致项目实施受到阻碍;机构自主性较差,制约机构发展等。第五章中,基于资源依赖理论,从H机构自身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分别提出提高机构资源获取能力的对策。一方面,政府作为项目制下机构资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通过完善项目制设计、加大对民办社工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公民的志愿服务意识等措施,为机构资源获取能力的提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机构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要主动采取措施,如: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探索多元筹资渠道、完善机构规章制度等,从而提高自身的资源获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