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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降,国际著作权保护不断扩大,该如何防止著作权被滥用而对其进行限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不久前,中美在WTO第一例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专家组报告业已公布,双方争议焦点之一即是中国著作权法第4条的除外规定是否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议)的除外规定相冲突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分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著作权限制制度,本文在第一章首先进行概述,介绍了这一制度产生的内涵、历史、基本内容和其法理基础。然后在第二章总结并分析了国际著作权限制领域的基本原则——三步测验法,并结合国际公约的相关条款,实证分析了两个WTO专家组处理版权限制问题的案例:“《美国版权法》第110条第5款案分析”和“中美最新知识产权案分析”——前一个经典,后一个前沿,期冀通过这样一种古今中外的分析,达到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著作权限制制度的比较研究作实证上支撑之目的。对著作权内部限制的研究,本文采用了比较的分析方法。盖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通过国际公约来运行,本文在第三章的前半部分将对各国际公约中的著作权限制条款进行比较和解释;又由于我国的著作权限制制度很不完善,需要向知识产权制度发达的国家借鉴经验,于是本文在第三章后半部分对国际社会中美国、德国、法国等中国最大几个贸易伙伴的著作权限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从而为总结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著作权限制制度的发展趋势铺路。目前,著作权限制制度大多数人的研究成果局限于著作权制度本身,而著作权制度的外部限制鲜有研究。著作权的外部限制又包括反垄断法对著作权的限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限制以及消费者法对著作权法的限制等等。所以本文的第四章就将专门研究著作权的外部限制问题。通过对一些最新理论和立法的介绍与分析,尝试在这些权利与著作权可能产生冲突时,给出自己的解决办法。最后,在这个著作权客体范围不断扩大的电子网络时代,我也意图简单介绍一下中国国际著作权限制制度的现状,从而在整个中国法律体系下,结合以上的比较研究和本章对中国现状的实证分析,提出构建中国理性的著作权限制制度的立法建议。本文在以下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首先,本文不单单从法学这一个视角,而是更多的从社会学和经济分析的角度,来看待中国著作权限制问题。指出不是一味要进行著作权的限制,但也不能一味的强调不断提高保护的标准,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最适合中国的保护的度——既履行了自己的国际义务,保护了著作权,又符合中国国情,不至于让中国消费者承受太重的负担,让过高的版权费成为知识在中国传播的障碍;其次,本文提出了对著作权在竞争法上的限制和著作权领域的消费者保护问题,探讨了著作权法与这些法律制度的界限,突破著作权限制制度传统的只局限于内部限制的弊病,从外部限制角度专门加以论述;最后,本文集中深入分析了著作权限制问题上典型和前沿案例,其中的中美知识产权案,笔者独辟蹊径的从三步测验法角度进行论证。本文也着重研究了如何对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中的著作权限制条款进行解释,并且介绍了著作权保护及其限制的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