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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识产权制度诞生之日起的短短几百年间,人类历史上焕发出了从未有过的生机。然而,与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高度评价及其扩张相伴随的,却是从其建立之初直至现在仍未终止的质疑之声。也许,争议是不可避免的,但正是这些质疑与批判,时刻在提醒着我们应该对知识产权保持格外的关注与审慎。尤其是对我国而言,作为一个初建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面对知识产权这样一个“舶来品”,我们曾经打开门窗虚心效法西方并积极与国际接轨,直到近年来面对冷竣而现实的国际社会,我们不得不开始重新从战略的高度理性地审视它。我们选择和接受了知识产权制度,并不等于对现存制度就没有批评,不等于面对西方已有的模式照搬不误。法律制度借鉴和移植上的“拿来主义”同样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自信地认识到,知识产权游戏规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不能只是发达国家制约我们的法宝,也应该是我们反控制、求发展的利器。但是,自信不应该是盲目的,只有建立在对知识产权制度充分认识与了解基础之上的借鉴或批判,才更具有说服力,也才能使之更好地造福于我们的社会。本文正是在做这样一种努力,并力求避免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简单的“民族主义”倾向。在对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及知识产权权利扩张的表现与原因进行了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后,认为知识产权的扩张已经对其制度内蕴的平衡精神构成了极大地挑战,知识产权在种种因素(其中人为的因素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的合力下,已经逐渐背离其建立之初的目的理性,并影响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本文第一部分主要采取的是一种历史的进路,通过对历史上关于文学作品是否为普通法财产权的大辩论的介绍与分析,对知识产权进行了历史解读,认为公平正义是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价值取向,而利益平衡则是其制度的实质内核。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引下,在赋权与限权,在权利个体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分配之间,知识产权机制始终是维持着一种守衡的理念。本文第二部分则详尽分析了知识产权扩张的表现。认为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传统知识产权赖以建立的平衡已经逐渐被打破,知识产权人权利的扩张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必需。但是同时种种人为的因素也在极大地影响着知识产权的扩张。知识产权内在蕴涵的平衡也因此而受到了极大的挑战。集中而言,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