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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令全世界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中国开始进入公共危机高发期。在刚刚过去的2008年,我国就遭受雪灾、汶川地震、山东火车相撞、三鹿奶粉事件等公共危机。政府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自然成为了处置公共危机的核心。如何科学、高效的处置公共危机成为一项重大课题,尤其是地方政府,作为第一时间面对共公共危机的政府部门其在整个危机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危机管理的成败。而一个反应快、效率高的地方财政应急体制是各级地方政府在面对公共危机时为民众提供更快捷的紧急救助服务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地方财政应急体制还不完善。以地方政府所面对的公共危机为研究对象,可以将地方政府处理公共危机的过程划分为事前预警、事中救济、事后追加三个阶段。地方财政部门在三个阶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着几个主要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地方财政部门应对危机措施的实施。缺乏风险意识,应对公共危机的财政支出结构有待改善,预算中预备费编制管理不合理;应对公共危机发生过程中的地方公共财政应急体制不健全,物资储备不足;地方财政应急绩效评估体制不成熟,监管力量薄弱;巨灾保险体制尚未建立,灾后重建能力不足;地方财政对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投入不够。解决这些问题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运用管理学、统计学和公共财政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成果,构建应对公共危机地方财政应急体系。作为一项探索性研究,希望能为构建合理高效的地方财政应急系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