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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僵尸企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之首“去产能”的重要抓手,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迫在眉睫的关键难题。根治僵尸企业问题需要彻底厘清其与各利益共同体背后的逻辑关联,而事实上,僵尸企业之所以能够“僵而不死”,离不开来自政府和银行的长期“输血”。让僵尸企业存续更符合三方各自的短期利益。作为僵尸企业,管理层和股东不愿自我出清,更倾向于依靠“啃食”银行和政府而勉强维持;对于银行而言,僵尸企业破产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等指标形成冲击以及所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那么在“弱监管”环境下,银行更愿意协助僵尸企业掩盖风险,发放僵尸贷款;而作为地方政府方面,出清僵尸企业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对就业和经济增长造成压力,甚至还可能引发区域金融风险,为了避免上述后果,地方政府自然会授意或要求银行发放僵尸贷款,于是,在具备合谋动机与合谋操作空间的基础上,三个主体之间逐渐形成了“休戚与共”的合谋关系,缺乏激励去打破僵局。鉴于此,本文以僵尸贷款问题为主题,试图通过文献梳理、理论逻辑推演和实证分析,构建僵尸企业与政府、银行合谋关系的理论框架,并据此提出政策上的启示。除导论和结论外,本文共包括6章。导论部分主要阐述了论文研究背景、选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研究思路、整体框架、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可能的创新之处以及不足之处,归纳总结了现有的与主题有关的文献,并进行了相关文献评述。第一章为政府、银行与僵尸企业合谋的典型化事实描述,目的是为整篇论文的研究内容提供事实基础。第二章为逻辑梳理与研究设计。利用合谋理论、信贷配给理论、预算软约束理论视角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梳理政府与僵尸企业、银行与僵尸企业之间合谋关系的传导机制,并构建三者之间的合谋模型。第三章为僵尸贷款的识别与特征分析。通过对以往识别标准的总结和提炼,构建出一套适用于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的僵尸企业判断方法,并匹配上市公司财务和贷款数据,进而对僵尸企业和僵尸贷款识别结果进行归纳统计,根据年份、省份、行业、所有制等各个层面进行特征分析。第四章为政企合谋与僵尸企业。在第三章识别出的僵尸企业数据基础上,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检验地方政府与僵尸企业的合谋关系。第五章分析金融监管、银企合谋与僵尸贷款。银行僵尸贷款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银行与僵尸企业合谋的显性特征,本章利用第三章的僵尸贷款数据,检验金融监管对银行发放僵尸贷款产生的影响。第六章研究政府干预、银企合谋与僵尸贷款。政府在银企合谋关系中充当重要角色,这部分旨在厘清政府干预在银行僵尸贷款行为中是否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最后结论与政策启示部分概括总结了本文所做的工作以及得到的相关结论与政策启示论文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政府、银行与僵尸企业之间存在合谋动机、条件与渠道。在政企关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权是产生政企合谋关系的制度背景,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不平衡,再加上GDP、税收、就业等压力和上市公司“壳资源”的争夺滋生了强烈的政企合谋动机,而地方政府往往选择消极应对中央出清僵尸企业的态度,以及大规模的补贴实现合谋。在银企关系中,由于我国现行的不良贷款五级分类对于不良贷款的确认弹性空间较大,商业银行逾期贷款中可能藏匿了大量僵尸贷款,为银行与僵尸企业创造了合谋条件。在银政企关系上,存在地方政府通过地方性银行与僵尸企业实现合谋的事实。地方性银行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这直接导致了地方性银行在获取地方政策资源优势的同时,也带有强烈的地方政府干预痕迹。第二,信息不对称下银政企合谋导致僵尸企业与僵尸贷款形成。地方政府帮扶僵尸企业能够带来地区社会稳定,这是中央政府作为委托人在一定程度默许政企合谋的原因之一,而如果作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要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中防范合谋,则需要给予地方政府和僵尸企业一定激励补偿以降低代理人和监督者的合谋收益。并且,在引入商业银行这一经济主体后,发现当贷款违约所伴随的社会成本较高时,政府将存在授意银行发放僵尸贷款的动机,也即政府有可能默许或胁迫银行与僵尸企业之间的合谋行为。第三,僵尸企业与僵尸贷款的分布在行业、地区、所有制等层面存在异质性。我国上市僵尸企业主要集中分布于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所有制分布层面,虽然从绝对数上民营僵尸企业数量最多,但在基数稀释下,民营僵尸企业占比远不如国有僵尸企业比例高。而僵尸贷款的分布则具有两方面特征:一方面,国有企业中僵尸贷款占比较高;另一方面,虽然各类型银行都更倾向于为正常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但从贷款规模考虑,国有商业银行是僵尸企业最大的资金来源,而从放贷倾向上看,农商行和城商行的僵尸贷款行为倾向最大。第四,政企合谋是产生僵尸企业的体制性原因。地方政府因为需要企业稳住地区就业,保住政绩,所以在企业陷入困境的时候慷慨相助,而企业也会在政府有需求的时候投桃报李,从而达成默契合谋关系。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地方政企合谋可能性的提升会显著加剧地区企业僵尸化情况,两者通过政府补贴和银行信贷实现合谋,而且相应地,承担更多就业责任的僵尸企业会获得更多的政府补贴。第五,金融监管是形成僵尸贷款的驱动因素。在资本约束和流动性约束下,基于掩盖坏账,延迟不良贷款暴露,以满足资本约束和流动性约束要求等原因,资本充足率越低、不良贷款率越高和流动性水平越低的银行会冒险逐利选择与僵尸企业合谋,发放僵尸贷款,而且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僵尸企业与银行之间除了通过贷款规模进行合谋以外,基于操作便利性、僵尸企业所有制特征等原因,双方还会通过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手段实现合谋。第六,政府干预是银行僵尸贷款行为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银行信贷行为极其容易受到政策导向的强力约束,地方政府干预程度越强的地区,银行发放僵尸贷款的规模越大,并且,宽松的货币政策、“四万亿”刺激政策和选择性产业政策会强化地方政府干预对僵尸贷款的正相关影响,而在此过程中,中长期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是政府、银行与僵尸企业合谋的重要手段。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优化激励考核机制,铲除政企、银企合谋制度土壤。创新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尤其中长期指标绩效考核;综合、动态调整银行高管薪酬延付机制,细化其薪资结构,削弱甚至避免地方官员和银行高管短期化逐利行为,以减少现行考核体制带来的扭曲性激励。第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削弱政企、银企合谋渠道。一方面,在政府补贴效率上,加强地方政府对财政补贴的绩效考评机制,注重补贴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重新塑造强调支出效率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在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上,考虑采取以完善银行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为核心措施,鼓励银行积极探索创新型资本工具吸收并盘活存量僵尸资产,并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建立僵尸贷款监管体系,动态监控僵尸贷款,释放存量占用资金。第三,硬化僵尸企业、银行和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压缩合谋空间。坚持市场化法制化清退僵尸企业,硬化经济主体预算约束。在僵尸企业出清过程中,通过信息公开监督和引导资源流动,减少各利益共同体以各种形式向僵尸企业输血,倒逼僵尸企业出清市场或改革转型。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第一,基于合谋理论,从政企、银企双向互动关系论证僵尸企业与僵尸贷款形成问题,不仅丰富了僵尸企业相关文献,还通过对僵尸企业问题的研究为合谋理论注入新的生命力。第二,立足中国实际,将僵尸贷款问题引入政治经济学领域,检验了政企合谋以及政府干预在银企合谋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第三,从金融监管视角切入,为深入解析银企合谋和僵尸贷款的形成机理提供了经验证据。从整体上看,本文基于银政企合谋视角,通过理论推演和实证研究分析我国僵尸贷款的形成机理,这为廓清政府和银行在僵尸企业出清中的角色、挖掘我国信贷资源错配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经验支撑和决策参考。同时,本文仍然存在部分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进一步寻找和识别政企、银企之间合谋关系的方式和程度;僵尸贷款对整体经济产出、资源配置效率有何具体影响?这些也是有待研究和完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