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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理论,通过分析大学生生村官制度文本和对江西省A市大学生村官制度运行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大学生村官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其完善和发展的建议。简要回顾大学生村官制度演进历程,简述了大学生村官制度文本构成。对历年来国家层面的重要大学生村官制度文本、2017年各省(市、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2008年至2016年江西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以及2017年江门市、浑江区、滨海县、无城镇选聘“村官”公告进行了分析。对大学村官制度的重要行动者大学生村官和村民进行了调查。通过对A市30名大学生村官进行问卷调查发现,认为村民、村干部、县乡干部对他们持欢迎态度;都不在原籍所在乡镇、村任职;绝大部分表示大学生村官制度有继续实施的必要和愿意回原籍所在乡镇、村任职;在期满流动出路选择上偏好公务员考录等。从接受访谈的大学生村官这里我们了解到大学生村官下不去这一情况及其原因,对驻村见习进行了描述。村民普遍对大学生村官持欢迎态度,希望从大学生村官中培养村干部以推动农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从微观的角度对A市L镇大学生进行观察和描述。首先介绍了选聘情况和流动情况,接着围绕工作和生活的进行了详细阐述。我们发现L大学生村官不论是从工作方面还是从生活与村干部有着很大的不同,而与L镇公务员等相似。同时L镇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和生活阻碍了其“村官”作用的发挥同时也制约了大学生村官制度的有效运行。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江西省A市大学生村官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选聘方面,条件过高、供需不匹配;去向与任职方面,异地任职和借调;流动方面,流动不畅和流动结构不合理。针对性的提出放宽选聘对象资格和条件、回原籍所在村任职、构建合理有序的流动格局的建议以推动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完善和发展。